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
来延返延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第4号)
为精准有效防控新冠肺炎境外疫情输入,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境外来延返延人员必须在出发前至少提前48小时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组)和所属单位报告登记,如实进行身份核验、行程轨迹和身体健康情况监测,确保信息完整、详实、准确。
2.辖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必须落实境外来延返延人员管控主体责任,全面如实掌握本单位人员和家属以及因工作业务邀请境外来延人员的流动情况,及时通报信息,严控人员出入境。“一场两站”联合检查点要严格做好信息登记、扫码核验、轨迹查询等管控措施。
3.辖区各酒店宾馆、房屋出租人必须全面了解掌握所有住宿人员14天内旅居史和健康情况,如发现有从境外来延返延人员,要立即向所在镇街、社区(村)报告。
4.境外来延返延人员必须积极主动配合落实集中或居家隔离14天等防控措施,对于拒不配合、故意隐瞒等严重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5.各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组要持续加大网格化排查力度,畅通群众举报反映渠道,加大宣传引导作用,形成全民参与的氛围,确保及时全面掌握来延返延人员情况。
6.强化发热门诊和隔离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措施保障,为境外来延返延人员做好健康服务。
7.境外来延返延人员须自觉遵守我国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如违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延安市宝塔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3日
点击下图查看其它通告
轨迹查询
点击下图
閱讀更多 延安發佈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