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3·15来临之际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

大名县消费者协会

2020年3·15

来临之际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


大名:3·15来临之际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如期而至,正值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今年不再组织举行大规模户外宣传活动。为了能让广大消费者更好的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树立消费维权意识,促进消协组织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在此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协与广大消费者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在战胜疫情的同时促消费、保稳定,搞好县域经济在疫情期间稳定发展,“凝聚你我力量”共克疫情难关,促使全社会人人关心消保维权事业。

一、2020年消费年主题“凝聚你我力量”涵义

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0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凝聚你我力量”,具体涵义为:

1.凝聚社会共识,发挥消协平台型组织共治力量,推进消费维权机制健全完善。消协组织要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平台作用,凝聚立法、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媒体等各方力量,推进构建新时代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和水平提升,以适应维权工作新形势、新挑战。

2.凝聚消费者共识,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推进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协组织通过有效的消费教育引导,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依法维权主动性。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新局面。

3.凝聚经营者共识,发挥行业自律力量,推进落实经营者第一主体责任。通过强化信用建设,促使企业主动承担法定责任、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引导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形成企业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助力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凝聚你我力量,做好疫情防控

在此向全县广大消费者倡议:外出购物积极配合商场、超市的健康监测管理,主动落实防控疫情的各项措施,自觉戴口罩、测体温。提倡使用网上、电话等新方式购物。

广大经销商不得从事恶意囤积、虚假宣传、哄抬物价、以次充好、拒不履责等坑害消费者不法行为。

三、消费者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消费者在购物消费时,要记得索要发票并保存好;

3.在发生消费争议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4.在发生争议时,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五种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决策指挥和全县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一定会取得全面胜利!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时,让我们从了解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知识开始,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文明、健康、理性的消费者。


大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名县消费者协会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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