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伤自己辞职,单位应不应该赔偿?

凡人哥83105369


这个问题,必须要给大家普及一下工伤的知识。

首先我们在单位发生工伤后,一定一定要先去做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必须在一年内提出,第一个月只能用人单位提出,第二个月以后才可以家属或本人提出。

这一个月实际上是考验用人单位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那么到家属工伤认定之前的所有医疗费,有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基金不报销。

不过大家放心,发生工伤之后没有来得及认定工伤,我们也可以用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进行报销,认定完工伤之后报销的基金,工伤保险基金会自行补偿居民医保,工伤起付线是0元和报销比例100%,所以自己合理承担的部分,工伤保险基金也会进行报销。

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交纳工伤保险,我们也有社保基金先行支付规定,认定工伤后工伤保险基金会先行赔付,然后它找用人单位要,是非常合理的规定。

发生工伤之后,我们要根据受伤情况,确定工伤治疗期。

工伤治疗期内是属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要保证工资待遇不变,年终奖等奖金也要继续发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12个月。

停工留薪期内,是没有必要辞职的,因为实在找不到合适理由。不用上班,正常发放工资。

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如果需要继续治疗,可以享受病假待遇。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也不可解除劳动关系。

工伤治疗完毕,一般要进行伤残等级认定,根据伤残等级确认各种赔偿待遇。

如果是1到4级伤残,这样就不需要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发放一辈子待遇。用人单位给交纳养老保险,直至办退休。

五六级伤残,职工只要不提出离职申请,用人单位一样不能解除。

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还有相应的生活护理费。

一般来说,工伤等级鉴定后,首先发放的是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全国统一,根据本人的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

7到10级伤残,企业可以解除,不过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不管是企业解除还是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基金要支付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要支付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是由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确定,十级工伤山东省分别是四个月和八个月。

但是必须有相应的伤残等级,没有伤残等级鉴定结果,这些待遇都是没有的。

这就是我们的工伤一些待遇,希望能够跟大家分享,帮助保护大家的利益。


暖心人社


发生工伤后,如果单位违法辞退,你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

以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

建议你主动申请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鉴定完之后一并向单位主张。


每日讲法


工伤后辞职还是可以拿到赔偿金的,公司以辞职为由不发放工伤赔偿金这个是不收法律保护的。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

详细可以去搜索《工伤保险条例》了解。



朽木星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任何时候辞职都应当赔偿。

如果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已经得到,那么,你辞职时,按你的伤残等级计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就是在辞职时才能得到的工伤待遇,“不管工伤发生几年以后在离职,都应该赔偿”。

但是要注意,辞职时,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可以在辞职一年内的任何时候提出,说白了,就是过了一年再提出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枝江人在广东


如果是己经认定了工伤,单位也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但没有伤残等级,这种情况下员工以工伤为由辞职是没有赔偿的,如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单位应赔偿工伤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应费用,如果员工有伤残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六至十级工伤本人主动提出辞职,单位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标准,向工伤员工支付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参照当地工伤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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