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要完善農村要素有效配置的制度體系建設


鄉村振興要完善農村要素有效配置的制度體系建設


農村和城市不同,市場失靈帶來的損失更嚴重。


1,完善市場配置資源的制度體系;城鄉要素必須雙向自由流動,這是村振興可持續的基本條件。這個"雙向自由流動",改革創新探索了很多年了,但基本沒突破!必須構建鄉村各種"死資源、死資產"的一二三級市場交易體系讓其活化,而不是一句"私有化""市場化"了之,這需要實事求是的中國特色大智慧來構建,抄襲國外的無用。如何在村社組織內部構建起一級市場(原始股、內部證券化),在此基礎上整合資源資產並二次股權化、證劵化(二級市場定價),再在上述基礎上開設板外交易(三級市場交易、市場定價)。可能,在農村要素三級市場體系構建的過程中,金融創新是關鍵--必須依託村社內部合作金融完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成員權資產證券化、且實現內部可交易,這是最基礎性的一步。


只有農村幾百萬億價格的"死資產"能變成"活資本",鄉村振興才有內生動力,才是可持續的!


2,完善政府配置資源的制度體系;鄉村振興的動力之一是財政投入和政府之手。政府每年投入的資金是海量的,但效果並不理想,關鍵是資源配置方式有問題。第一,要改財政轉移支付方式--由專項轉移支付為主、改為一般性轉移支付為主;第二,由支持硬件建設為主轉為支持"三級市場體系建設"為主;三是由財政資金投入項目為主改為財政資金注入村社合作金融資本金為主。


3,完善村社組織配置資源的制度體系;一般而言,配置資源靠兩隻手--一隻是政府、一隻是市場。鄉村發展過程中,還有一隻手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哪就是農民組織,特別是村社組織。鄉村社會,市場失靈,雙重失靈的情況比城市嚴重得多,要發揮第三隻手--村社組織配置資源的作用。很多老明星村發展的很好,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三隻手比兩隻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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