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是否會影響大家的工資,你們怎麼樣了?

Tides成都


嚴重影響2月24號才上班,2月份工資按天發,就發了6天基礎工資,欲哭無淚


不恭且獨扯


我是在疫情之前就沒上班了(因為懷孕)不過我在懷孕前呆的廠子工資沒正常發(沒疫情他也不正常發)我聽之前一起工作的的人說,現在都要三月份了連19年十二月份的工資還沒發,而且現在雖然是復工期間,但是還是有很多地方不讓出門,廠裡就趁火打劫說,這幾天不來上班的扣兩百塊錢,黑廠


er折耳貓夢可


對我來說絕對的很影響。已經兩個月沒發工資了,手裡沒有一分存款。六千的房貸等著還,寶寶的尿不溼,奶粉等著買,哪哪都是💰,真心撐不住,現在就靠信用卡支撐,拆東牆補西牆!心塞,就盼著疫情快點結束吧,我要努力工作賺錢養家滴!



Shardgel520


疫情已經影響到了我個人的收入。準確的說,影響還很大。我的正常工資10k,二月下來,收入微薄,苦不堪言啊~

工資未按正常時間發放,我們每月5日發放上月截止到月底的工資。二月疫情原因,一直宅家,也沒有復工。所以全月隔離休息。內心也一直在關注工資的發放情況😅

本週五,工資下來了,3k多一點。算是基本生活費吧,上哪說理去😭

換個角度想問題,也許就感受一點了。企業也難,全國都難,也能理解。疫情會過去,生活會迴歸到正常。一切都會好起來💪💪

加油!


成都阿林哥


這個問題應該在大多數人身上都發生了吧,畢竟影響的不是三兩個人,我身邊好多朋友都需要借錢過渡,沒辦法,年輕,沒積蓄。就算有的企業承諾給基本工資,也是那麼一點點,跟平時肯定收入肯定有很大差距,所以怎麼算,對收入肯定有影響。但是,有很多人就不同,他們一個月賺了一年的錢,我住一個五線開外的湖北小縣城,因為足不出戶,所有生活物質需配送,本以為不出門花的錢會少,結果花的更多,菜因為不能挑選,質量也不差,一問說現在物質緊張,你不買就退回來,有人要[淚奔],價格,配送,什麼都高一點!所以這群,從事著跟疫情期間,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人,估計是賺的笑到了,我一個開生活超市的朋友,每天在家打包,送個個小區,說一天可以賺一個月的錢。這並不是眼紅別人,他們賺了,也算對疫情做貢獻,畢竟保障了吃喝,就說對收入這個問題的話。我們看待的有那幾個方面,有影響的也有,賺到錢的也有,我個人還好沒多大影響,正常的收支。謝謝


橋四哥


對於只有一份工作的人,肯定是影響了,但是現在是什麼時代,互聯網模式,手機副業遍地都是,有的人身兼數職,有的人只守著一份飯碗,這場疫情讓大家明白,必須有副業收入,才能保障自己在天災人禍來臨之時,可以從容應對,就像我現在做的副業一樣,0投資,閒散時間做一做,還有五險一金拿,比主業都靠譜,以使的我在疫情期間還沒有太大經濟壓力,感謝我的副業為我補貼家用


城堡的舊時光


那麼,疫情期間,工資該如何發放呢?

第一,正常發放工資的時間。

1月23日,全國才陸續對新冠病毒肺炎開始啟動應急響應。在此之前,對於大家是沒有多少影響的。即使是啟動應急響應以後,由於1月24日至30日屬於春節期間,工資應該是照常發放的。後來,國家又將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這一期間工資仍然正常發放。

第二,待崗期間的工資。

實際上很多地區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要求企業不得早於2月10日前復工。這種情況下,企業在2月3日至2月9日期間就屬於停工停產狀態,職工處於待崗狀態。

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非勞動者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的,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應當按照各地規定發放基本生活費(又被稱為待崗工資)。基本生活費的標準是按照各地規定執行,比如山東省規定是不低於70%的最低工資,青島市是不低於80%,而上海市則是不低於最低工資100%標準。

第三,職工帶薪年休假工資。

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根據累計工作年限的不同(不一定是本單位工作時間),可以享受5天、10天、15天的帶薪年休假。帶薪年休假期間,用人單位要正常支付工資待遇。為了防止今年其他時間再休年休假,對於企業來講,還不如趁企業停工停產期間安排職工休假呢。畢竟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還是要單位根據生產工作實際來安排的。

第四,職工觀察或者自行隔離期間的工資。

像北京市2月14日發通告要求外地返京的職工,必須要在家裡自行隔離或者進行醫學觀察14天,才可以正常投入工作。居住的社區、用人單位要協助做好管理和引導工作。觀察或隔離期間,用人單位的工資應當照發。依據是傳染病防治法第41條第2款規定:“隔離期間,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被隔離期間的工資報酬。”

因此,從2月2日春節假期結束,再算上5~15天的帶薪年休假,如果還有14天的隔離期間工資,再算上一個月的工資支付週期,一般來講到3月16日工資都是照發的。當然除了工資之外,社會保險還是需要正常繳納的。

不過,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可以申請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用來減輕疫情對於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此外,6月底之前,企業可以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如果堅持不裁員或者少裁員,恢復生產有望的企業,甚至可以申請去年標準的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的返還。再加上一些稅收優惠政策、貸款優惠政策,很多有希望的企業還是能夠熬過這個寒冬的。


勵志情感語錄人生


2月28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表示,部分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困難,部分勞動者面臨收入減少的風險,怎麼樣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目前主要做好三方面:

一是鼓勵企業和職工同舟共濟、共克時艱,指導企業和職工通過協商,採取調整薪酬、縮短工時、輪崗輪休等方式來穩定崗位。

二是政策幫扶到位。通過社會保險費的減免、緩繳,失業保險金的返還、援企穩崗等補貼來減輕企業的負擔,使企業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三是指導督促確實需要裁員的企業,依法規範裁員,防止違法裁員,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那麼,疫情期間,工資該如何發放呢?

第一,正常發放工資的時間。

1月23日,全國才陸續對新冠病毒肺炎開始啟動應急響應。在此之前,對於大家是沒有多少影響的。即使是啟動應急響應以後,由於1月24日至30日屬於春節期間,工資應該是照常發放的。後來,國家又將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這一期間工資仍然正常發放。

第二,待崗期間的工資。

實際上很多地區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要求企業不得早於2月10日前復工。這種情況下,企業在2月3日至2月9日期間就屬於停工停產狀態,職工處於待崗狀態。

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非勞動者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的,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應當按照各地規定發放基本生活費(又被稱為待崗工資)。基本生活費的標準是按照各地規定執行,比如山東省規定是不低於70%的最低工資,青島市是不低於80%,而上海市則是不低於最低工資100%標準。

第三,職工帶薪年休假工資。

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根據累計工作年限的不同(不一定是本單位工作時間),可以享受5天、10天、15天的帶薪年休假。帶薪年休假期間,用人單位要正常支付工資待遇。為了防止今年其他時間再休年休假,對於企業來講,還不如趁企業停工停產期間安排職工休假呢。畢竟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還是要單位根據生產工作實際來安排的。

第四,職工觀察或者自行隔離期間的工資。

像北京市2月14日發通告要求外地返京的職工,必須要在家裡自行隔離或者進行醫學觀察14天,才可以正常投入工作。居住的社區、用人單位要協助做好管理和引導工作。觀察或隔離期間,用人單位的工資應當照發。依據是傳染病防治法第41條第2款規定:“隔離期間,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被隔離期間的工資報酬。”

因此,從2月2日春節假期結束,再算上5~15天的帶薪年休假,如果還有14天的隔離期間工資,再算上一個月的工資支付週期,一般來講到3月16日工資都是照發的。當然除了工資之外,社會保險還是需要正常繳納的。

不過,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可以申請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用來減輕疫情對於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此外,6月底之前,企業可以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如果堅持不裁員或者少裁員,恢復生產有望的企業,甚至可以申請去年標準的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的返還。再加上一些稅收優惠政策、貸款優惠政策,很多有希望的企業還是能夠熬過這個寒冬的。






vlog小魏


很高興受邀回答這個問題 第一,正常發放工資的時間。

1月23日,全國才陸續對新冠病毒肺炎開始啟動應急響應。在此之前,對於大家是沒有多少影響的。即使是啟動應急響應以後,由於1月24日至30日屬於春節期間,工資應該是照常發放的。後來,國家又將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這一期間工資仍然正常發放。

第二,待崗期間的工資。

實際上很多地區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要求企業不得早於2月10日前復工。這種情況下,企業在2月3日至2月9日期間就屬於停工停產狀態,職工處於待崗狀態。

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非勞動者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的,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應當按照各地規定發放基本生活費(又被稱為待崗工資)。基本生活費的標準是按照各地規定執行,比如山東省規定是不低於70%的最低工資,青島市是不低於80%,而上海市則是不低於最低工資100%標準。

第三,職工帶薪年休假工資。

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根據累計工作年限的不同(不一定是本單位工作時間),可以享受5天、10天、15天的帶薪年休假。帶薪年休假期間,用人單位要正常支付工資待遇。為了防止今年其他時間再休年休假,對於企業來講,還不如趁企業停工停產期間安排職工休假呢。畢竟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還是要單位根據生產工作實際來安排的。

第四,職工觀察或者自行隔離期間的工資。

像北京市2月14日發通告要求外地返京的職工,必須要在家裡自行隔離或者進行醫學觀察14天,才可以正常投入工作。居住的社區、用人單位要協助做好管理和引導工作。觀察或隔離期間,用人單位的工資應當照發。依據是傳染病防治法第41條第2款規定:“隔離期間,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被隔離期間的工資報酬。”

因此,從2月2日春節假期結束,再算上5~15天的帶薪年休假,如果還有14天的隔離期間工資,再算上一個月的工資支付週期,一般來講到3月16日工資都是照發的。當然除了工資之外,社會保險還是需要正常繳納的。


liu勿忘心安


摘要:2月28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表示,部分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困難,部分勞動者面臨收入減少的風險,怎麼樣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那麼疫情是否會影響大家工資?我們一起來看看人社部最新回應。

2月28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遊鈞表示,部分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困難,部分勞動者面臨收入減少的風險,怎麼樣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目前主要做好三方面:

一是鼓勵企業和職工同舟共濟、共克時艱,指導企業和職工通過協商,採取調整薪酬、縮短工時、輪崗輪休等方式來穩定崗位。

二是政策幫扶到位。通過社會保險費的減免、緩繳,失業保險金的返還、援企穩崗等補貼來減輕企業的負擔,使企業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三是指導督促確實需要裁員的企業,依法規範裁員,防止違法裁員,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那麼,疫情期間,工資該如何發放呢?

第一,正常發放工資的時間。

1月23日,全國才陸續對新冠病毒肺炎開始啟動應急響應。在此之前,對於大家是沒有多少影響的。即使是啟動應急響應以後,由於1月24日至30日屬於春節期間,工資應該是照常發放的。後來,國家又將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這一期間工資仍然正常發放。

第二,待崗期間的工資。

實際上很多地區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要求企業不得早於2月10日前復工。這種情況下,企業在2月3日至2月9日期間就屬於停工停產狀態,職工處於待崗狀態。

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非勞動者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的,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應當按照各地規定發放基本生活費(又被稱為待崗工資)。基本生活費的標準是按照各地規定執行,比如山東省規定是不低於70%的最低工資,青島市是不低於80%,而上海市則是不低於最低工資100%標準。

第三,職工帶薪年休假工資。

按照《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的規定,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根據累計工作年限的不同(不一定是本單位工作時間),可以享受5天、10天、15天的帶薪年休假。帶薪年休假期間,用人單位要正常支付工資待遇。為了防止今年其他時間再休年休假,對於企業來講,還不如趁企業停工停產期間安排職工休假呢。畢竟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還是要單位根據生產工作實際來安排的。

第四,職工觀察或者自行隔離期間的工資。

像北京市2月14日發通告要求外地返京的職工,必須要在家裡自行隔離或者進行醫學觀察14天,才可以正常投入工作。居住的社區、用人單位要協助做好管理和引導工作。觀察或隔離期間,用人單位的工資應當照發。依據是傳染病防治法第41條第2款規定:“隔離期間,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被隔離期間的工資報酬。”

因此,從2月2日春節假期結束,再算上5~15天的帶薪年休假,如果還有14天的隔離期間工資,再算上一個月的工資支付週期,一般來講到3月16日工資都是照發的。當然除了工資之外,社會保險還是需要正常繳納的。

不過,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可以申請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用來減輕疫情對於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的影響。此外,6月底之前,企業可以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如果堅持不裁員或者少裁員,恢復生產有望的企業,甚至可以申請去年標準的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的返還。再加上一些稅收優惠政策、貸款優惠政策,很多有希望的企業還是能夠熬過這個寒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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