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與同居有什麼區別?構成通姦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通姦與同居有什麼區別?構成通姦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通姦與同居有什麼區別?構成通姦行為,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同居和通姦都是男女關係中的一種,它們可能經常出現在混亂的男女關係中,導致有些人認為同居就是會與通姦扯上關係,其實它們是很不同,人們應該認識清楚。同居不一定是違法的,而通姦則一定違法,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在我國的刑法及相關法律中,沒有對通姦作出定罪的規定。但是在黨紀中則有對通姦的懲戒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條明確規定:與他人通姦,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1、什麼是同居?同居一般是指異性之間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在一起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如果雙方都未婚而在一起長期居住的,法律並無禁止,也不提倡。

2、什麼是通姦?通姦一般泛指有配偶者與第三者出於自願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其中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與其同居的行為都屬於通姦,

3、通姦與同居有什麼區別?

一、同居一般是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通姦則是雙方或一方有配偶;

二、同居是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而通姦的男女雙方一般不在一起生活,只是偶爾發生一次性關係;

三、同居一般的公開的、人們都知道的行為,而通姦是隱蔽的、偷偷摸摸的行為;

四、同居一般是有固定的住所,而通姦則沒有固定的場所,一般可能在酒店開房,或者在一方的住所地。

五、同居一般不會構成重婚罪,而通姦則可能構成重婚罪。

六、同居生活法律並未禁止,道德也不會譴責,而通姦行為是要受到道德的譴責,是法律禁止的行為。

七、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與其同居的行為就屬於通姦,男女兩人都是未婚者、或無配偶者而自願發生性關係的行為不能稱為通姦。

但對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仍與其同居的行為,則為法律所禁止,甚至有些行為還可能觸犯法律,如重婚罪、破壞軍人婚姻罪等。


通姦與同居要承擔什麼責任?

1、如果通姦行為構成重婚罪或破壞軍人婚姻罪的,則要受刑罰處罰。《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若同居行為不構成犯罪,則有配偶的一方在要求離婚的同時,可以向自己的丈夫或妻子請求損害賠償,但無權向另一方要求賠償,另一方只能受道德的約束和譴責。

3、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在提起的離婚訴訟中,人民法院判決離婚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5、對於無過錯當事人提出離婚,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有過錯的當事人可以不分或少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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