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補償性消費”熱潮 監管要做好“熱身”

■溫獻偉

近日,江蘇省消保委發佈的調查報告顯示:近九成受訪者表示疫情結束之後會進行“補償性消費”,其中約飯、買衣買鞋買包、觀影K歌、運動健身和外出旅遊成為優選。“疫情之後,我就要……” 成為很多人現在心頭最癢癢的事。

當前,隨著疫情防控取得明顯成效、各地企業有序復工復產不斷推進,全國企業復工率大幅攀升,甚至不少地方達到了100%,尤其是在消費領域,更是呈現“百花齊放春滿園”的格局。因此,不僅在江蘇,未來一段時間,全國各地都將迎來“補償性消費”的熱潮。長達近兩個月的消費壓抑,也將在各個消費市場形成強烈反彈,潛力可謂非常巨大。

補償性消費,在坊間也被百姓調侃成“報復性消費”,表明百姓有著空前強烈的消費需求。但需要注意的是,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事件時有發生。“補償性消費”對某些商家而言,更是磨刀霍霍大肆牟利的“最佳時機”。特別是經過特殊時期的洗禮,雲逛街、雲導購、在線教育、在線醫療、無接觸零售、直播賣貨、社群營銷、私域流量等,一個個新消費概念、零售模式迅速生長起來,導致行業紛雜,泥沙俱下。無形之中,政府部門監管面臨著相當大的挑戰。

市場信號已經相當明顯。那麼,面對即將到來的空前消費井噴,如何有效保障市場秩序、營造市場公平競爭環境?

答案不言自明:迎接“補償性消費”熱潮,既需要企業高度誠信自律,積極尋求新的增長點、促進消費轉型升級,為消費者提供更優質的消費體驗和服務,也需要監管部門務必儘快做好“熱身”,以備大考。這其中,監管部門需要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提前佈局,主動出擊,強化引導宣傳,為企業打好“預防針”,防止某些無良企業和商家“渾水摸魚”;及時出臺幫扶政策,幫助企業從容應對“補償性消費”形成的巨大壓力;高懸監管之劍,依法嚴厲打擊各種違法行為,形成市場震懾效果,用剛性法律為“補償性消費”保駕護航。

3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召開會議就曾強調,要把復工復產與擴大內需結合 起來,把被抑制、被凍結的消費釋放出來,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費、升級消費培育壯大起來,使實物消費和服務消費得到回補。3月1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強調,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各地方、各部門要堅決依法從重從快查處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

擴內需,保增長,消費是我國經濟增長的第一拉動力。因此,為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創造並維護良好市場環境,全力做好“補償性消費”這道考題尤為重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剛剛過去,“補償性消費”熱潮呼之欲出,在這個重要節點,監管部門不僅不能產生“歇歇腳”的想法,相反,更要抗穩責任、擔負使命,讓“迎浪頭、敢作為”的作風始終在路上,持續保障市場平穩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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