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法院:一封春天里的来信

(河南经济报记者 付宜成 通讯员 李翔 李欣 王淑娟)近日,信阳市息县人民法院收到了来自涉军企业国营某机械制造公司的一封感谢信,感谢了在其作为原告的涉军维权案件中息县人民法院作出的公平、公正的判决。

2019年5月,原告国营某机械制造公司因侵权纠纷将被告刘某诉至法院。息县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在信阳中院涉军维权审判庭的指导下有序开展审判工作。该案由息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和永辉任审判长,与涉军维权审判庭长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为了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利及防止损失的扩大,合议庭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现场及相关证据进行保全,并本着快审快结的原则,迅速耐心地多次组织调解。因双方差距较大,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息县法院经过审理及时作出了一审判决。后因被告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月,由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关于支持原告诉求的判决结果,遂发生了原告驻地机关发来了感谢信的一幕。

息县法院:一封春天里的来信

近年来,息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立足审判执行工作,在涉军维权“信阳模式”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军民融合发展的要求,为涉军维权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在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的同时竭力履行“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为军人守护亲人”的庄严承诺,为军队改革、国防建设提供了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得到了息县县委的充分肯定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尤其是结合正在开展“六个一”活动,息县法院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用心用情用法将涉军维权案件审理好、执行好,切实将涉军维权“信阳模式”做到实处,做到军人军属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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