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下如何规划年终奖?

新个税改革后,年关刚过,疫情稍缓,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就是:之前的年终奖优惠算法是否会取消?会不会有延续的政策?如何从新年伊始开始规划自己的年终奖?下面让我一一道来:

《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出台了。

文件中对于年终奖优惠的规定:


新个税法下如何规划年终奖?


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奖的优惠算法终于有石锤了。

但于此同时,文件中有一句模棱两可的话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那就是“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文件给予了纳税人选择权,即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按照优惠算法计算纳税,也可以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那么,什么情况下并入综合所得对纳税人有利呢?

或者说两者选择的临界点在哪?还有除了做二选一(是否并入综合所得)选择外,二者之间是否可以调剂规划达到综合税负最低?给大家举几个例子:


案例一:小王2019年每个月工资7000元,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部分1500元,2019年2月发放年终奖,金额等于两个月的工资,每个月可以扣赡养父母1000元,子女教育1000元。

1.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方法

全年工资收入综合所得=工资收入-费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7000*12-5000*12-1500*12-2000*12=84000-60000-18000-24000=-18000,即当年工资收入不用缴纳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享受年终奖优惠方法:年终奖/12=7000*2/12=1166.67,按照综合所得月税率表找税率确定税率为3%,即年终奖个税=7000*2×3%=420元。

2. 并入综合所得计算方法

如果不享受年终奖优惠算法,应将年终奖和全年工资收入并入全年综合所得计算个税,全年综合所得=98000(7000*14)-60000(费用扣除5000*12)-12000(子女教育1000*12)-12000(赡养老人1000*12)-18000(三险一金1500*12)=-4000,年终奖并入综合后原来是不缴税,发放年终奖的2月扣个税420元,在次年3-6月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时可以退回。


新个税法下如何规划年终奖?


案例二:小王2019年每个月工资9000元,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部分1500元,2019年2月发放年终奖,金额等于两个月的工资,每个月可以扣赡养父母1000元,子女教育1000元。

1.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方法

全年工资收入综合所得=工资收入-费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9000*12-5000*12-1500*12-2000*12=108000-60000-18000-24000=6000元,当年工资收入应缴纳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6000*3%=180元;

年终奖享受年终奖优惠方法:年终奖/12=9000*2/12=1500,按照综合所得月税率表找税率确定税率为3%,即年终奖个税=9000*2×3%=540元;

不并入综合所得后合计应缴纳个税=540+180=720元。

2. 并入综合所得计算方法

如果不享受年终奖优惠算法,应将年终奖和全年工资收入并入全年综合所得计算个税。

全年综合所得=126000(9000*14)-60000(费用扣除5000*12)-12000(子女教育1000*12)-12000(赡养老人1000*12)-18000(三险一金1500*12)=24000元;

全年综合所得应缴纳个税=24000*3%=720元。


新个税法下如何规划年终奖?


案例三:小王2019年每个月工资12000元,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部分2000元,2019年2月发放年终奖,金额等于两个月的工资,每个月可以扣赡养父母1000元,子女教育1000元。

1.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方法

全年工资收入综合所得=工资收入-费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12000*12-5000*12-2000*12-2000*12=144000-60000-24000-24000=36000元,当年工资收入应缴纳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36000*3%=1080元;

年终奖享受年终奖优惠方法:年终奖/12=12000*2/12=2000,按照综合所得月税率表找税率确定税率为3%,即年终奖个税=12000*2×3%=720元;

不并入综合所得后合计应缴纳个税=1080+720=1800元。

2. 并入综合所得计算方法

如果不享受年终奖优惠算法,应将年终奖和全年工资收入并入全年综合所得计算个税。

全年综合所得=168000(12000*14)-60000(费用扣除5000*12)-12000(子女教育1000*12)-12000(赡养老人1000*12)-18000(三险一金2000*12)=60000元;

全年综合所得应缴纳个税=60000*10%-2520=3480元。


新个税法下如何规划年终奖?


如何做好年终奖规划?

通过以上三种情形的比较可以看到,在纳税人工资收入相对较低无法抵消其年度内各项扣除时,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对纳税人相对有利,因此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取得年终奖,在纳税年度结束后,应对自己全年收入情况进行统筹计算,并确定是否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享受税收利益最大化。


可以拓展思考下,除了年底汇算清缴做二选一的选择,年终奖与综合所得之间入如何找到最佳的规划点用于次年的年终奖综合所得规划呢?

其实逻辑很简单,年终奖为除以12找月度综合所得税率,年综合所得为原数找年度综合所得税率,两者计算方法不一致,只有在两者税率一致时才是两者最佳规划区间。

其一,在年终奖优惠计税算法即除以12找的税率高于预计全年综合所得高的税率时,EXCEL表不断将年终奖重分类到年综合所得找到税率一样的区间,两者税率一样时是最佳区间,但是综合所得全年速算扣除数高,所以区间内划到全年综合所得最多数为最优区间内最佳点。

其二,在年终奖优惠计税算法即除以12找的税率低于预计全年综合所得高的税率时,EXCEL表不断将年综合所得重分类到年终奖找到税率一样的区间,两者税率一样时是最佳区间,但是综合所得全年速算扣除数高,所以区间内划到全年综合所得最少数为最优区间内最佳点。


所以,拿到年终奖的话,不是马上拿去花啊,理财啊什么的。而是首先想想,交了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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