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混同狀態下,財富損失的典型類型
企業資產和企業主家庭資產的混同,在上述企業生命週期四階段都有不同類型的體現,私營企業主多有上述情況。資產混同最大的風險,就是財富損失。就企業財富而言,主要體現為企業財富快速或意外貶損,股權鬥爭加劇,以及勞資糾紛明顯,而就家庭財富而言,主要體現為,個人資產為企業償債導致家庭財富損失巨大,以及企業主個人犯罪導致家庭財富失去創富來源。
這兩者看似獨立,但鑑於企業和家業資產混同,從而使得財富損失也成混同狀態。接下來,結合實際案例,就資產混同狀態下,企業財富和家庭財富損失的五大典型類型再做具體分析。
刑事風險
刑事風險的背後:“養孩子”還是“養豬”
中國民營企業之所以刑事風險巨大,原因很多,比如企業主缺乏法律知識、企業缺乏風險控制機制、企業資產和私人資產“公私不分”等。
但更深層次的是意識問題,筆者曾和美國的律師談論過中國民營企業家犯罪的問題,美國律師幽默地指出“中國的企業主把企業當孩子養、美國的企業主把企業當豬養”。
“養豬” 的目的是“賣”並非“吃”。豬養肥了,意味著企業有利潤有增值,企業又有了上市的機會,也更加合規,屆時將股權溢價並賣出,即可實現投資的退出;當然豬瘦了,甚至豬生病了,都可以出售,無非是以相對低價出售罷了。
然而,企業主如果把企業當孩子來養,當孩子苗壯成長時, 企業主是不捨得賣的,當孩子瘦企業主會不惜一切代價了、生病了,企業主當然更不含得賣了,相反,去救自己的“孩子”,變變家當,高利借貸,甚至不惜犯罪,這就導致了很多企業主走向犯罪之路。
因此,中國的民營企業主,如果不改變“自己把企業當孩子養”的意識誤區,公私不分、資產混同的局面就不能得到改變。面對刑事犯罪風險,家族企業財富傳承的面臨的主要課題就是“不剝離,無傳承”。
本文來源羅興律師課程
《家庭財富保護與傳承》
陳凱律師
1、最大的風險,是沒有看到風險;
2、許多人想讓財富成為對家人的祝福,往往卻成為了他們的枷鎖;
3、最好的做法是控制財富並從中受益,而不是擁有它們。
簡介
RFC國際認證理財規劃師
ChRP國際認證退休規劃師
ChPB私人銀行家
AWIP財富傳承規劃師
FO家族辦公室財富管理師
1、個人、團隊、公司簡介;
2、理財、保險知識普及與服務;
3、法律課堂:婚姻法、繼承法、稅法、債務債權,Family Office家族辦公室,信託
4、財富傳承知識與服務;
5、專業遺囑訂立(中華遺囑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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