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因疫情取消,影樓要收30%違約金,這筆錢要給嗎?

2020年1月28日是年初四,宜婚嫁。如果沒有新冠肺炎疫情,這一天本是浙江台州仙居縣準新娘

小吳結婚的日子

但是一場疫情打亂了原本的計劃,之後小吳又因為取消婚禮相關服務,遇上了消費糾紛。

婚礼因疫情取消,影楼要收30%违约金,这笔钱要给吗?

為了準備這場婚禮,小吳特地提前一個多月在仙居某影樓訂購了婚慶套餐,包括婚禮當天的化妝、服裝和跟拍,並支付了4800元

然而,就在小吳滿心歡喜籌備婚禮的時候,新冠肺炎疫情形勢愈發嚴峻。1月24日,小吳接到村幹部的電話,受疫情影響,全縣暫時停辦婚宴

婚宴不能辦意味著婚慶套餐也用不上了,於是小吳聯繫影樓退款,沒想遇上難題。影樓告知小吳,若取消套餐,需支付30%的違約金。

婚礼因疫情取消,影楼要收30%违约金,这笔钱要给吗?

小吳認為,婚禮取消是受疫情影響,並不是自己導致的,影樓索取違約金毫無依據可言。

多次溝通無果後,小吳向仙居縣消保委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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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前期專門為小吳做了試妝,還按照她的尺寸購買了一件禮服,現在婚禮不辦了,我們損失也很大啊。”

面對小吳的訴求,影樓負責人提出,小吳可以等疫情結束後,延期舉辦婚禮。

但對於這一方案,小吳表示無法接受,因為她已經懷孕了,婚禮什麼時候再舉辦,是否還在這家影樓消費,都需要從長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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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到小吳與影樓的矛盾後,仙居縣法院主動出擊,提前參與調解,並及時進行司法確認。

法官認為,一方面,小吳取消婚禮是受疫情影響,屬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是不可抗力因素。根據《合同法》規定應免除消費者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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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影樓前期為小吳試妝併購買禮服,都是專門且必要的準備,對於這一部分支出,小吳應當根據公平原則適當承擔部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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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經過多次溝通聯繫,雙方達成合意,由影樓一次性退還小吳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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