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未参加医保的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病例原则上自付医疗费用

中证网讯(记者 宋维东)据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官方微信3月16日发布的消息,黑龙江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出台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诊治费用的相关政策。具体来看,对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境外回国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对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原则上患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参加商业保险的人员,可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经认定的困难人员发生的费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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