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祕:2019版最新四大類54種涉嫌傳銷多層次基因最詳細解析!

很多讀者在諮詢網絡傳銷騙局時,會大量釋放出這樣的情緒,比如:在打擊傳銷的這一面,為什麼很多涉嫌傳銷的企業和人,沒有及早抓?或出事了才抓?或跑路才抓?或只是罰款...再比如:罰完了繼續傳嗎?或最終沒抓?有的抓了到最後宣判都不是傳銷罪,憑什麼?像祥天這樣的傻逼原始股騙局,經久不衰的蹦了七八年,為什麼就能活這麼久?在預防傳銷的這一面,如:為什麼,憑什麼?為什麼不這樣,為什麼不那樣?憑什麼不這樣,憑什麼不那樣?

為避免重複工作和情緒暴走,現做好一份標準答案來解決這個問題。這個圖左邊是簡單分類,右邊是邏輯關係,答案很多。


揭秘:2019版最新四大類54種涉嫌傳銷多層次基因最詳細解析!

一、傳銷是多層次,多層次不一定是傳銷。

傳銷,必須具備傳銷三要素,即入門費、多層次、拉人頭。

入門費就是交錢這個不用解釋;拉人頭三個字是個很不精準的口語式詞彙,這個槽吐起來很費力,但多層次講明白了,拉人頭就會比較容易說明白,對比運作原理時很容易領會。

所以,多層次已經是當下傳銷預防裡最為前置的一個問題,這個技術性詞彙是整個社會、知識界、法律界對傳銷最為不通透的地方,如果你無法理解多層次,別的問題就會更無法理解,傳銷只能是"天上到底有沒有餡餅"的爭論。

多層次是什麼?按《禁止傳銷條例》的原文來理解,就是A發展B,B發展C,按團隊計酬形成三層以上的層級(ABC)就是多層次,這只是法規不是法律。

15年前,中國傳銷只有三類:第一類:直銷違規的涉嫌傳銷,或類似直銷的產品傳銷;第二類:異地傳銷的南北派,2005年南北甚至還沒有完全分家;第三類:就是老式資金盤,數量少。

15年後,時代背景不同了。精簡壓縮還是有九大類54種,原來一個傳銷罪,裝下白蘿蔔胡蘿蔔就夠用了,但是現在呢?胡蘿蔔依舊站在別人地裡賣別人的白蘿蔔;蘿蔔地裡長出了深海蘿蔔、量子蘿蔔可治癌症;蘿蔔地裡只一粒種子,就可以販賣蘿蔔原始股和期貨蘿蔔;遠處還有蘿蔔幣、蘿蔔鏈這種夢想在空中飄揚;傳銷罪裝不了,也裝不進去了。

二、觀點要素:


揭秘:2019版最新四大類54種涉嫌傳銷多層次基因最詳細解析!

首先,多層次首先是一種計酬形式

可以騙錢、圈錢、賺錢、燒錢,圈錢的融資特徵也令其具備非法集資屬性,在圈內這不是新觀點但仍需科普,詳情見圖示。

其次,多層次也是種社會組織形式

它是一種人際網鏈條,以關聯利益圈住人,形成組織粘性製造群體氛圍,可以傳播健康知識也可以傳播歪理邪說,可以發展會員或下線、可以吸粉或騙粉、也可以推廣宣傳或者營造洗腦氛圍。簡單說這個粘性可能是惡意洗腦、忽悠、詐騙,也可以是正常社會組織的正常行為活動,如銷售、推廣、宣傳,還有很多新動向還在觀察中。(本文轉

現在有另一種新觀點,從社會角度看,"多層次的人際網"是具有相當成熟度的社會中間態組織,符合中國熟人社會的很多特徵,面對複雜的社會現狀和就業形勢,單獨摘出來講無可厚非,很多觀察細節體現出這裡可延展性的空間非常大。社會流行非黑即白,浮躁這個洪水堵不如疏,從社會心理來看只是一個引導建設的問題,總是從犯罪的角度看會缺乏辯證。

再次,多層次是犯罪形式不是犯罪本質


揭秘:2019版最新四大類54種涉嫌傳銷多層次基因最詳細解析!

知網上法律人似乎也對這些有很多爭吵,一些律師也在自媒體上發表各自觀點,但是在一個不完善的、過時的定義基礎上,所以肯定是七歪八扭的。很多問題的根源在於對多層次的定義,及其被迫的、胡亂的解讀。

國內法系很多時候是以結果為導向,傳銷尤其是龐氏,只能等他資金鍊繃斷後才能干預。海外法系的反金字塔詐騙,可以推導集資方收益來源(或者其自證),在崩盤之前確定為龐氏,可以避免更多人上當受騙。

形式沒理解明白,後面還有各種"獎金制度數字遊戲"的形式,複雜如天書,法律人士看那些會全部崩潰,而且基層很多人喜歡簡單粗暴的法律,抓起來就能用,用了就能解決眼前的問題,至於以後的事情"與我無關"。

最後,多層次有四種原始基因不同

詐騙、投資、銷售、推廣,四種基因的運作形式一樣,但運作原理不同,體現出來的運作結果也不盡相同。羅列是對比的前提,但還需先解釋清楚傳銷和龐氏原理,很多人很難領會"傳銷是龐氏的一種"這個邏輯,很多基礎性邏輯完全都是空白的,梳理起來經常會很抓狂,放在下一次再解決這個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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