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又可恨的“杨白劳”


可怜又可恨的“杨白劳”

前天朋友余老师打电话给我,说那个老杨(村里人叫他“杨白劳”)在电话里多次威胁自己,要求余老师退还抚恤金,否则就不让余老师一家人有好日子过,问我应该怎么办?余老师的电话让我想起了发生在前年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前年的一个冬天,余老师的父亲,一位年过七十的退休职工在家门口的公路上走路,一位骑电瓶车的人突然从后面撞上余老师的父亲,余老师的父亲送到医院没有多久就死亡了。

余老师的父亲火化前一天,我在殡仪馆看到交通肇事者老杨,老杨蹲在那里给余老师的父亲烧香。我看老杨是一个60来岁的小个子,穿着一件又脏又旧的衣服,头发已经半百,脸上布满皱纹,一看就是一个勤劳朴实的农民。余老师告诉我,那天清晨天还没有亮,老杨骑电瓶车到城里的一个工地上做小工,可能是骑车速度太快,刹不住车就撞上父亲。看着眼前的老杨,我也觉得老杨也是够可伶的。

案件移送到法院,法官对该案作了调解。按照相关规定,老杨应该赔偿余老师药费及其他费用40余万,由于老杨骑的是电瓶车没有保险,所以40万元只有老杨自己出,但是作为一位常年在工地打工的老杨,根本没有能力偿还。余老师作了让步只要老杨赔偿10万之后就可以调解,可老杨说最多只能拿3万元。双方调解没有成功,最后法院以老杨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附民事赔偿40万。因为老杨每月有2000元的抚恤金,法院从老杨身上每月扣除1000抚恤金,用来偿还余老师的母亲。

电话里余老师告诉我:去年年底,老杨服刑期满从监狱出来,他觉得自己既然服刑了一年就不想还债,不仅如此,老杨还要求余老师把扣除的1.2万债务退还给他。按照这种还债方式,老杨起码要活到100岁,才能还清欠自己的40万,这可能吗?

我告诉余老师: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每月扣除1000元抚恤金是法院判决的,老杨要是不服可以上法院提出申诉。老杨这样威胁你和家人是违法犯罪的,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想到这里觉得这个“杨白劳”又可怜又可恨。

这起案件有一定的典型性,由于驾驶非机动车的交通肇事者没有保险,所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的一方即使倾家荡产也无力赔偿,受害的一方也很难得到应有的赔偿。奉劝非机动车的驾驶员要小心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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