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一男子因拒绝这事被司法拘留15天!千万别这么干了!

安龙一男子因拒绝这事被司法拘留15天!千万别这么干了!

近日,被执行人李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被安龙法院司法拘留15天。

2019年9月24日,原告蒋某与被告李某、陆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蒋某向安龙法院申请执行李某、陆某支付报酬38596元。在执行过程中,安龙法院依法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李某、陆某的银行卡,但冻结金额不足以支付。执行法官便用电话通知李某、陆某到办案地点,陆某到达后承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并获得蒋某同意。但李某多次接到执行法官电话通知后拒不到场,还以各种借口推诿耍赖,甚至将执行法官手机号码设为黑名单规避执行。2020年3月11日,执行法官依法将李某从家中传唤至办案地点,李某拒不配合,坚决拒不履行,且态度极其恶劣一直持续到下午仍未转变。

安龙一男子因拒绝这事被司法拘留15天!千万别这么干了!

根据李某的上述行为,安龙法院按照安龙县疫情防控工作和上级法院关于妥善采取执行强制措施的要求,依法决定对李某司法拘留15天。同时将李某送至安龙县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并增加核酸检测项目。确定无异后将李某送至安龙县拘留所。在拘留所门前李某才幡然醒悟,积极联系家人凑集执行款项,争取提前解除拘留。

当前,正处疫情防控期关键期,安龙法院将持续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执行工作不停歇”,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用足、用活、用好信息化手段和各种强制措施,全力打击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确保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在特殊时期也能及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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