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要“做強做大做優”,應考慮讓全民個體購買與所有國企產物權

國企改革,引人部分私有資本與混合資本,不如考慮引人“全民資本”。

因為,國有企業屬於“全民所有制企業”。既然國有企業屬於全民所有制企業,那麼,引入“全民資本”,並讓全民以個體和私有制身份及形式,按成本價購買或儲蓄購買、持有、佔有、擁有與所有國有企業的產物權,就不僅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而且,更有利於國有企業“做強做大做優”和讓全民真正能夠佔有與所有(除國防與公共安全外的)各類社會生產資料及其資源與產物權,而並非只是傳統意義及基礎上的名義佔有與所有;從而讓國有企業更能高效團結和凝聚全民力量、全民智慧與全民資本,且更有利於調集全民的主觀能動性及創造性與活力,同時也讓全民個體有權、有條件與機會及能力能夠皆親自參與國有企業的經營與管理,並從國有企業真正與實實在在地受益獲利。

國企要“做強做大做優”,應考慮讓全民個體購買與所有國企產物權

因此,我的改革建議是:讓“全民資本”,皆以個體或私有制身份及形式;按成本或產業與行業平均生產勞動成本;在政府財政或國資委指定之商業銀行“國民儲購各類消費產物權基金個人專項帳戶”;依據互聯網大數據和國家宏觀計劃及上年度GDP與人均GDP或企業生產經營能力與規模;均等分配、購買或儲蓄購買、持有、佔有、擁有與所有(除國防與公共安全外的)全部社會生產資料及其資源與國有企業產物權;並享有與擁有市場化的自由支配權、交易權、消費權、受益獲利權、同等質押借貸款權、繼承權與排他權等。

如此,國有企業則必然和一定能夠“做強做大做優”,且更會有益和造福於“全民個體”及國家與社會。同時,企業的效益與效率將會前所未有地高效和富有生機與活力及創造力!


國企要“做強做大做優”,應考慮讓全民個體購買與所有國企產物權

比如:中國鐵路總公司,擁有財政赤字與負債截至2019年己高達5.27萬億元人民幣,僅2018年利息支出,就高達1500億元以上。然而,中國高鐵或中國鐵路,除京滬高鐵外,幾乎全部虧損或沒有盈利。中國鐵路年總淨利潤2018年僅20.45億元。依據中國鐵路這樣的盈利及負債,那麼,要想消除中國鐵路的財政赤字與負債,以中國鐵路如此的運營效率,恐怕也得超百年、千年的歷史!

但是,如果讓14億“全民個體”:均以個體或私有制身份及形式;按成本或產業與行業平均生產勞動成本;在政府財政或國資委與交通部指定之商業銀行“國民儲購各類消費產物權”個人專項基金帳戶,購買或儲蓄購買“中國鐵路客貨運消費產物權”與“中國高鐵建設消費產物權”,並享有與擁有市場化的自由支配權、交易權、消費權、直接收益獲利權、同等質押借貸款權、繼承權與排他權等。那麼,14億國民個體,人均僅需購買或儲蓄購買3785元的“中國鐵路客貨運消費產物權”,就能從根本上徹底消除掉中國鐵路高達5.27萬億的財政赤字、虧損及負債;人均年購買或儲蓄購買428.57元~607元的“中國高鐵建設消費產物權”,就能確保中國鐵路與中國高鐵每年將擁有6000~8500億元的建設投資資本與消費資本;且14億國民(城鄉居民)個體均能成本價或在指定值範圍內免費乘坐中國鐵路與高鐵或享有中國鐵路客貨運服務。“做強做大做優”中國鐵路與中國高鐵或國有企業,就不僅僅是一句口號與空話,而是實實在在地讓“14億國民個體直接受益獲利和皆能真正成為中國鐵路與中國高鐵及國有企業的主人與所有權人,而永不再是名義上的佔有與所有。國有,則會成為14億國民人人皆看得見與摸得著的實實在在的全民所有”。

國企要“做強做大做優”,應考慮讓全民個體購買與所有國企產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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