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境外輸入風險,今日,惠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通告,要求
近 14 日內有境外旅居史的抵惠人員,到達惠州後必須第一時間申報。該通告表示,近 14 日內有境外旅居史的抵惠人員,無論中國公民或 外國公民,無論通過境外直接進入或從國內其他城市中轉進入,抵達惠州後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接待單位、社區(村居)如 實申報,並通過微信程序填報相關資料。
近 14 日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中國籍抵惠人員必須自覺配合屬地疫情防控部門開展檢驗檢疫等防控措施,並嚴格落實集中或居家隔離觀察。近 14 日內有境外疫情重點國家旅居史的外國籍抵惠人 員,應在接待單位或社區(村居)幫助下,自覺開展集中或居家隔離。
自願開展核酸檢測的外籍人員,由市防控辦疫情防控組統籌安排開展一次免費核酸檢測。
上述人員如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或不配合開展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到處走動,引起新冠病毒傳播或者帶來傳播危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關治療費用由本人承擔。
對不按規定登記報告人 員信息的,按刻意隱瞞疫情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接待單位、社區(村居)應按規定將近 14 日內有境外 旅居史的抵惠人員相關信息向屬地鎮街“三人小組”報告,通過 “三人小組”逐級上報至市防控辦外事專責小組。
賓館、酒店等要 嚴格落實近14日內有境外旅居史的抵惠人員臨時住宿登記情況, 履行向屬地鎮街“三人小組”報告義務。
採寫:南都記者 李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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