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一盗窃团伙专偷农村老宅,连猪槽也不放过……

龙泉一盗窃团伙专偷农村老宅,连猪槽也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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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一盗窃团伙专偷农村老宅,连猪槽也不放过……

龙泉一盗窃团伙专偷农村老宅,连猪槽也不放过……

浙江检察网龙泉讯 龙泉市有一盗窃团伙,专偷农村老宅,除了盗取现金,还偷过青瓷杯、古钱币、蜂蜜等物,甚至连猪槽、杀猪凳也不放过……3月13日,该市人民检察案通过远程庭审系统“隔空”开庭审理,最终法院分别判处七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人民币40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罚金。

从2019年3月起,龙泉市城北、道太、宝溪等偏远乡镇接连发生入室盗窃案件,被盗的大多为村里无人居住的老房子,而且属于扫荡式,一个村一偷就是好几家。据受害人反映,由于房间一般较少存放现金,被盗的主要是青瓷杯碗、铜钱纸币、徽章铜像等物件。嫌疑人究竟是谁?为何会选择偏远乡村疯狂作案?警方经过周密侦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邵某某等7人被抓获归案。

龙泉人王某某平常不务正业,曾因犯罪“二进宫”。他有个认识多年的朋友邵某某,以去乡下收废品为生。王某某清楚邵某某经常走村入户,熟悉乡下的地形和状况,便提议一起去乡下盗窃。“乡下很多房子没人住,偷起来更安全,而且可能会找到值钱的古董。”两人说干就干,且分工明确,一人通过爬窗户或者撬门进去偷,另一人则在外面望风。经统计,两人先后共同作案12次,偷了一些青瓷杯、古钱币、宗谱等物品,销赃后钱被均分。

王某某不但与邵某某实施共同盗窃,还与洪某某一起偷盗过毛主席徽章、青瓷香炉、古铜钱等物品,与曾某某一起偷盗过银元、石舂、陶瓷像等物品。而邵某某也与汪某某偷盗过杀猪凳、猪槽、石墨等物品。可以说这伙窃贼凡是在老宅里能找到的值钱东西,他们都不放过。通过嫌疑人供述,警方又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2020年1月,该案移送龙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七名嫌疑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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