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王荣莱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定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定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荣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荣莱,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定安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荣莱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担任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秀英分局石山管理所所长、海口市秀英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明知他人长期从事非法采矿活动,不正确履行职权,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巨额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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