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中院首次刑事案件“雲庭審”開庭

信陽中院首次刑事案件“雲庭審”開庭

信陽中院首次刑事案件“雲庭審”開庭
信陽中院首次刑事案件“雲庭審”開庭信陽中院首次刑事案件“雲庭審”開庭

“現在開庭…”,2020年3月13日,信陽中院刑三庭首次利用“雲間互聯網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一起開設賭場刑事二審案件。信陽市檢察院檢察員、遠在潢川縣看守所的被告人馮某某“隔空”參與庭審。

被告人馮某某因夥同他人參與開設賭場,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後,主動投案自首,並在一審階段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一審法院判處被告人馮某某有期徒刑8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一審宣判後,馮某某不服,向信陽中院提起上訴,市檢察院同時對本案提出抗訴。

庭前,案件承辦人冷寶楊、書記員張海龍與市檢察院及潢川縣看守所進行了多次溝通協調,並在院行裝處運維工程師的幫助下測試庭審流程,確保“雲間”開庭順利進行。庭審期間,承辦合議庭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嚴格做好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審判長朱虹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引導當事人舉證、質證,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環節均通過互聯網法庭完成。視頻畫面、聲音傳輸清晰,音視頻同步存檔。整個庭審過程莊嚴有序、嚴謹規範。

信陽中院刑事審判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深入推進信息技術與審判、執行工作深度融合,將傳統“線下”辦案轉至“線上”,依法妥善開展提訊、開庭等業務工作,做到了“審判”、“戰疫”兩不誤,公正司法“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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