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19)粤5322执恢88号
执行依据:(2001)郁法初字第694号
被执行人信息:孔祥成,男,汉族,48岁,公民身份号码:4412291972****0059,住郁南县都城镇北郊居委城中路*号。
执行标的:472000.00元(未及利息)
未执行标的额:469677.00元(未及利息)
奖励办法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查找到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除外)并部分执行到位的(或全部执行到位),悬赏金计算方式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0%(计至本案根据提供线索实际执行之日);(注意,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电话:0766—7590601
联系人:郁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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