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庸老先生的江湖裡
每一位名滿天下的英俠豪傑
都有自己的蓋世絕技
而在現實的檢察工作中
身為監所“守衛”的鼓山地區檢察院
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下
也有自己的戰“疫”絕招
來!看招
第一招:書面審查+調查提綱
辦理刑罰變更執行同步檢察監督案件
要求監管單位將提請罪犯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相關證據材料,並掃描刻錄成光盤,承辦檢察官通過查閱電子卷宗的方式審查案件。
對於確實需要開展調查核實的,檢察官擬定詳細的調查提綱後,通過機要信件方式,由監管民警轉交給被調查的服刑人員,由其進行書面陳述。
疫情防控期間,共審查監管單位提請減刑、假釋案件520件,審查法院裁定511件。
第二招:固定證據+視頻指導
提前介入服刑人員又犯罪案件
通過電話視頻等信息化手段提前介入,指導監管民警收集、固定證據,特別是對案發時的視頻監控等易被覆蓋滅失的電子證據及時固定。
第三招:釋法說理+12309系統
妥善處理信訪案件
某監獄一名服刑人員家屬想約見檢察官反映情況,特殊時期,檢察官引導撥打12309檢察熱線進行反映。
經過12309接訪人員細緻的答覆,消除了該家屬的疑問。還通過微信視頻方式協助莆田市檢察院對一名服刑人員的刑事申訴不立案決定進行告知。
第四招:調查核實+協查函
強化監督“三類罪犯”財產刑執行
在案件審查中,檢察官認為需要對一名職務犯罪罪犯的財產刑執行情況進行核實,本應赴晉江取證。
特殊時期,通過電話、微信等向晉江市院第三檢察部的同志瞭解證據情況後,發函請求該院協助調取有關證據,避免赴外地取證增加防疫風險。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
鼓山地區檢察院主動履行檢察職能
堅持“防疫辦案兩不誤”
變更辦案方式,靈活辦案模式
"四招"戰疫,招招精準
做到防疫與執法辦案兩手抓,不鬆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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