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共享員工”需要政府力量

為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穩定就業崗位,日前,安徽省人社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共享員工”等用工餘缺調劑工作的通知》部署全省全面推行“共享員工”等用工餘缺調劑工作,並明確對於開展“共享員工”等用工餘缺調劑的企業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獎補。(3月17日新華社)

在疫情影響下,一些行業受到較大沖擊,比如有大批餐飲企業關門歇業,員工閒置,而像一些製造業,卻苦於“用工荒”,通過“共享員工”,就能盤活餐飲等行業的閒置勞動力,緩解其他行業的“用工荒”難題。“共享員工”成了疫情期間的熱議話題,對減少疫情對經濟的不利影響作出了貢獻。

但“共享員工”多是企業自發行為,目前來看,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比如在“共享”期間,勞動關係如何界定?而如果企業以“共享員工”名義隨意向缺工企業進行勞務派遣從中獲利,就可能損害勞動者權益,還會導致勞務派遣常態化,不利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會擾亂正常的用工環境。而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用工是我國的企業基本用工形式。這一原則不能違背。另外,“共享員工”如何保障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企業使用“共享員工”如何規避用工風險?“共享員工”權益受損時如何維權等等。這些問題都亟待解決。

要能解決這些問題,光憑企業之間、勞資之間的溝通、協作、“磨合”顯然不夠,更需要相關部門能夠介入,對“共享員工”模式予以規範管理,推動“共享員工”系統化、標準化、規範化。安徽建立用工餘缺清單,全面推行“共享員工”,就值得肯定。

建立用工餘缺清單,能夠摸清企業淡旺季的用工情況,這為企業搭建了“共享員工”的平臺,能夠促進企業供需信息及時對接,促進“共享員工”高效運轉。這也能讓“共享員工”不僅僅只是疫情期間的權宜之計,還有利於“共享員工”轉變成一種常態化的用工模式,推動人力資源改革,這對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也將大有裨益。

而值得強調的是,政府推動“共享員工”,還要能解決勞資之間勞動關係難界定的問題,要能釐清勞資雙方權責,保護好勞資雙方的合法權益,這樣也才可能促進“共享員工”長遠發展。

“共享員工”模式的誕生,是市場的選擇,而“共享員工”能否走得長遠,最終也要由市場說了算,但要全面推行“共享員工”,就需要對“共享員工”予以規範,這就離不開政府力量,離不開相關部門的監管。當然,這樣的監管不能成了過度干預,權力之手不能伸得太長,政府需要做的是做好引導,給予支持,還要予以必要的規範,推動“共享員工”在正軌內運行,而不至於偏離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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