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中小企業福利來了!申請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可延至6月底

​新華社北京3月1日電(記者李延霞)為進一步紓解中小微企業困難,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提高金融服務的針對性、有效性,銀保監會、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3月1日聯合發佈通知,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

這些中小企業福利來了!申請貸款延期還本付息可延至6月底

《關於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要求,對於2020年1月25日以來到期的困難中小微企業(含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貸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業需支付的貸款利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申請,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還本付息日期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罰息。

通知表示,對於少數受疫情影響嚴重、恢復週期較長且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與企業協商確定另外的延期安排。

通知對湖北地區進行了特殊安排。通知強調,湖北地區各類企業適用上述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為湖北地區配備專項信貸規模,實施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力爭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較上年平均水平降低1個百分點以上。

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開通線下和線上等多種渠道,為企業延期還本付息申請提供便利。要及時受理企業申請,限時回覆辦理。

通知指出,將從監管政策、貨幣政策和財稅政策等方面給予配套支持。對於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貸款,應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企業徵信記錄。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政策強調精準支持,重點幫扶前期經營正常、受疫情影響遇到暫時困難、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業,不搞一刀切。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對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貸款進行專門統計、密切監測,對於貸款期間企業經營出現實質性變化的,及時予以相應處置。同時應完善反欺詐模型運用,推進信息共享聯防。一旦發現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應立即停止融資支持,並通過上報徵信、訴訟等懲戒措施,有效防控道德風險。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出臺該《通知》主要目的是什麼?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銀保監會單獨或會同有關部門先後出臺多個專項政策,督促金融機構切實加強疫情防控金融服務,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目前已經取得積極成效。受疫情影響,不少企業復工復產延期,中小微企業開工率不足,現金流收入大幅減少,流動性壓力亟需紓解,有必要進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出臺針對性的幫扶政策。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將有助於緩解企業財務支出和流動性壓力,給予企業一段時間的緩衝期,有利於企業儘快復工復產,支持實體經濟恢復發展。

二、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的主要適用對象是哪些?

本政策強調精準支持,重點幫扶前期經營正常、受疫情影響遇到暫時困難、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業(含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不搞一刀切。

三、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的核心內容是什麼?

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間,如果中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還本付息,可以向銀行提出延期申請。銀行可根據企業受疫情影響和經營狀況,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最長可以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罰息。對於需要延期支付的貸款利息,其具體償還計劃,由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企業雙方自主協商、合理確定。

四、對於湖北地區有沒有特殊安排?

《通知》對湖北地區有特殊安排。一是擴大政策覆蓋範圍。湖北地區各類企業(包括大型企業)都可以享受貸款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二是給予專項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為湖北地區配備專項信貸規模,實施內部資金轉移定價優惠,力爭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較上年平均水平降低1個百分點以上。

五、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的主要操作流程是什麼?

主要操作流程為:首先,受疫情影響的企業提出貸款延期還本付息的申請,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為企業開通線下和線上等多種申請渠道。其次,銀行要及時受理企業申請,客觀評價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和經營狀況,限時回覆辦理,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延期安排。此外,對於少數受疫情影響嚴重、恢復週期較長且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業,如果企業有更長期限的貸款延期還本需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與企業協商確定另外的延期安排。政策操作流程要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

六、實施延期還本付息有哪些配套政策?

監管政策方面,對於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間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企業徵信記錄。企業復工復產後,經過一段時間的正常經營,如果這些企業仍不能按時正常還本付息,貸款該認定為不良的就要認定為不良。

貨幣政策方面,人民銀行綜合運用公開市場操作、中期借貸便利、常備借貸便利、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維持銀行負債端平穩接續。

財政政策方面,各級財政部門對於國有控股和參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2020年的經營考核,應充分考慮應對疫情、服務中小微企業的特殊因素,給予合理評價。

七、政策實施過程中,銀行應如何做好風險防範?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對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貸款進行專門統計、密切監測,對於貸款期間企業經營出現實質性變化的,及時予以相應處置。同時,應完善反欺詐模型運用,推進信息共享聯防。一旦發現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應立即停止融資支持,並通過上報徵信、訴訟等懲戒措施,有效防控道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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