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再次延長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

國家稅務總局17日發佈通知,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統籌辦理納稅申報事項,稅務總局決定再次延長今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

國家稅務總局17日表示,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除湖北省按先期政策安排延長到3月6日外,全國範圍內2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在此前已延至2月24日的基礎上,進一步延至2月28日。

受疫情影響,到2月28日仍無法辦理納稅申報或延期申報的納稅人,可在及時向稅務機關書面說明正當理由後,補辦延期申報手續並同時辦理納稅申報。稅務機關依法對其不加收稅款滯納金、不給予行政處罰、不調整納稅信用評價、不認定為非正常戶。納稅人應對其書面說明的正當理由的真實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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