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萊州)有兩名入境返萊人員不按疫情防控的相關要求主動報告個人信息,涉事人員及其親屬被公安機關給予嚴肅處理。兩人已被集中觀察,與其密切接觸的親屬正在居家隔離中。
警方敬告:
不如實報告信息將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增加傳播感染的風險,給社會管理造成重大隱患,嚴重的將構成違法犯罪。
請廣大市民一定要遵守防疫工作相關規定,履行好疫情信息主動登記報告的義務。也要勸告親朋好友,有情況及時報告,避免因此被追究法律責任。
福山一男子也被處罰
2020年3月7日,杜某某從境外回國返回福山時,未主動向居住地報告,且在街道和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向其瞭解情況時,不如實報告,逃避接受隔離觀察。
杜某某的行為違反了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3月13日,煙臺市公安局福山分局對杜某某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從境外返福隱瞞不報是自己的事?
不,你可能犯法了!
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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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入境尚不滿 14 天的入境人員,無論從我國哪個口岸入境,只要目的地(含臨時居住地)為煙臺市各縣市區範圍的,應當在到達目的地後1小時內向目的地所在社區(村居)組織、所在單位或有關組織主動報告 ,港澳臺地區人員和外國人要同時向當地公安機關辦理住宿登記。
2
入境人員拒不按上述要求及時登記報告、隱瞞旅行居住和身體症狀等信息、拒不服從隔離觀察等防疫措施,入境人員的親友、接洽單位、賓館和酒店經營者、留宿人、房屋出租人等拒不按上述要求報告相關情況、幫助入境人員逃避隔離觀察等防疫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煙臺市公安局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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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
來煙返煙入境人員登記管理的通告
為有效防控境外疫情輸入擴散,依法嚴肅懲處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現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員(指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含港澳臺地區人員、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員)來煙返煙後,應當自覺遵守國家、山東省和煙臺市各級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發佈的疫情防控決定、命令等,自覺接受登記調查、檢驗檢疫、 隔離觀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入境尚不滿 14 天的入境人員,無論從我國哪個口岸入境,只要目的地(含臨時居住地)為煙臺市各縣市區範圍的,應當在到達目的地後1小時內向目的地所在社區(村居)組織、所在單位或有關組織主動報告,港澳臺地區人員和外國人要同時向當地公安機關辦理住宿登記。
三、近期計劃進入我市的入境人員,其本人、親友或者接洽單位應當提前 2 天向目的地所在的社區(村居)組織或單位報告其身份信息、國內住址、聯繫電話、國外旅居史、入境時間和地點、來煙方式、健康狀況和下步去向等情況。
四、賓館、酒店經營者必須嚴格履行入境人員住宿登記報告義務,接洽單位、社區(村居)組織、留宿人、房屋出租人應當將入境人員的健康狀況、活動軌跡、接觸人員等情況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或疫情防控部門報告,配合落實隔離觀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入境人員拒不按上述要求及時登記報告、隱瞞旅行居住和身體症狀等信息、拒不服從隔離觀察等防疫措施,入境人員的親友、接洽單位、賓館和酒店經營者、留宿人、房屋出租人等拒不按上述要求報告相關情況、幫助入境人員逃避隔離觀察等防疫措施,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廣大人民群眾對發現的可能違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入境人員,要積極向所在地公安機關、社區(村居)組織或者相關疫情防控部門報告。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施行。
煙臺市公安局
2020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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