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頭文件!眉山緊急發佈第11號通告!

紅頭文件!眉山緊急發佈第11號通告!

我市通過採取積極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在全體市民的密切配合下,已於3月14日實現確診病例全部治癒出院、無疑似病例、無正在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的“清零”目標,生產生活秩序正在有序恢復。但境外國家尤其是疫情高發國家(地區)疫情傳播愈演愈烈,確診人數持續暴增。為堅決落實我市“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嚴防聚集”疫情防控措施、堅決防止境外疫情高發國家(地區)疫情輸入我市、堅決防止因工作鬆懈引起疫情反彈,切實保障廣大群眾和境外抵眉人員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持續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現通告如下:

一是界定高發國家(地區)抵眉人員。本通告所稱的境外抵眉人員,指抵眉之日起前14日內有疫情高發國家(地區)旅居史,通過各種交通方式(包括鐵路、公路和乘坐私人交通工具等)抵眉的中國公民、外國公民。疫情高發國家(地區)名單根據省疫情指揮部通知動態調整更新。

二是主動如實申報個人信息。境外抵眉人員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向高鐵站、火車站、汽車站、所在社區(村)、接待單位或住宿酒店(民宿)如實申報本人基本情況、入境時間、途經口岸、旅居史、健康狀況等,並自覺配合當地疫情防控部門立即進行流行病學調查、核酸檢測和14日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境外抵眉人員已經國內其他城市核酸檢測陰性、已採取14日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並取得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不重複採取上述措施,但應自覺接受管理服務並主動報告健康狀況。

三是醫療和隔離費用分類處理。參加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的,在回國過程之中,被確診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在醫保按規定支付醫療費用後,個人負擔部分財政給予補助。未參加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的,在回國入境過程之中被確診為輸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醫療費用由患者個人承擔。參加了其他商業保險的,按商業保險合同執行。經認定的特殊困難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給予一定醫療救助。無明確出行目的及固定居所、不具備相對獨立居家觀察條件的境外抵眉人員,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安排集中居住觀察,相關費用自理。

四是依法嚴肅處理違法責任人。境外抵眉人員應如實進行健康申報,對拒不配合或故意隱瞞以及虛假填報,造成疫情傳播等不良後果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嚴肅處理並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五是各級各部門(單位)要切實履職。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要迅速開闢境外抵眉人員集中隔離場所,要依法依規採取上門排查、醫學甄別、送醫隔離等疫情防控措施,繼續防止人員聚集、科學有序的恢復生產生活秩序,要為健康人員出具健康證明方便其工作和生活;各行業主管部門(單位),要依法依規履職盡責,監督本行業管理對象、經營主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企事業單位、賓館酒店等要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門,嚴格落實疫情高發國家(地區)抵眉人員登記報告義務,對不按規定登記報告的,依法依規追究相應責任。

六是繼續做好村(社區)疫情防控管理服務工作。有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保留1—2個出入口,做好進入人員體溫檢測和外來人員信息登記工作。村(社區)幹部、網格員、樓棟長要加強對本村(社區)、居民樓的日常巡查檢查,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家政服務、裝飾裝修等必要的生活服務人員,在做好個人防護、體溫檢測、信息登記的前提下,可由業主領入開展工作。所有人員在佩戴口罩、體溫檢測正常後方可進入公共場所,嚴防人員聚集。

本通告自發布之時起施行,停止時間另行通知。

眉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

2020年3月17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