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宾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来宾市柳来路“3.10”命案侦查

2020年3月10日14时许,我市城区柳来路发生一起恶性伤人致死案件。在获悉案情后,兴宾区检察院高度重视,为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依法高效打击犯罪,党组书记、检察长余崇盛亲自督导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第一时间指派副检察长覃城、第一检察部主任韦鑫依法提前介入案件办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兴宾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来宾市柳来路“3.10”命案侦查

兴宾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来宾市柳来路“3.10”命案侦查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孙某(男,33岁,安徽籍人)与被害人黄某(女,41岁,贵州籍人)相互认识,因感情纠葛等原因,孙某于3月10日14时许,在来宾市兴宾区柳来路原来宾市妇幼保健院路段持刀将被害人黄某捅伤,附近群众发现后见义勇为,当即联合上前将孙某制服。公安机关抓获孙某后,当日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而被害人黄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审核:覃城、李大侦、覃家貌

文字:李大侦、巫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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