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鮮出爐!深圳各區學位申請租賃材料要求全蒐羅!這些區已明確!

我們一起來看看各區2020年租賃要求

雖說現在還沒正式公佈學位申請時間

但關於是2020年租賃材料要求

但深圳各區陸續明確

2021年的家長也可以提前瞭解下

現在已經是2020年3月中下旬了

大多數區已經過了辦理時間

目前

南山、龍崗、鹽田、大鵬的深戶還可以辦

福田、羅湖的深戶也行但不保證就近入學

新鮮出爐!深圳各區學位申請租賃材料要求全蒐羅!這些區已明確!

一、龍華區


對於租住小產權房無法辦理《房屋租賃信息》(藍本)的家庭,申請人可以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打印《內地居民採集表 》申請學位,但登記時間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確保居住滿一年。


另外,租住商品房的可以正常辦理《房屋租賃憑證》,《房屋租賃憑證》和《內地居民採集表》均可用於申請學位,但《內地居民採集表》不參與積分。


租賃憑證要求:

2019年8月31日(以簽發日期為準)以前辦理的學區有效房屋租賃憑證,租期最短至2020年12月31日;


深戶、非深戶均按此要求執行。


實際居住要求:

2020年小一、初一學位申請,家長必須在2019年8月31日前主動到社區工作站或聯繫樓棟的網格管理員登記住房信息,申請學位住房材料地址與人口實際居住登記信息地址必須一致。

2020年招生政策以當年公佈的文件為準。


二、羅湖區


要求在深圳沒有住宅類房產,並要求在學區實際居住滿一年:


★ 2020年依舊需要租賃證明,2019年4月30日(含)前辦理的紅本或藍本都行,但要求截至2020年4月30日連續滿一年以上。


另外,建議辦的時候租期跨越到2020年9月30日之後,往年有這要求。


★ 在羅湖區臨時購房、租房的(即不滿一年),深戶不保證就近入學,非深戶則不受理學位申請。


三、福田區


1.所有小學以及實施學位房鎖定政策的初中,學生為非深戶籍租房申請入學的,必須在2019年4月30日(含當日)前辦理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以簽發日期為準,本信息於2018年8月31日發佈,見《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位申請溫馨提示)。


2.對於以租房申請2020年未實施學位房鎖定政策的初中學位的學生,如該住房無產權證明且無法辦理房屋租賃信息的,將以社區網格中心登記居住信息作為申請入學的住房材料。

請家長及時主動前往社區網格中心登記居住信息,以確保實際居住地與提供申請學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3.深戶孩子租賃不滿一年的,不保證就近入學。


4.以租房申請學位的家庭,申請2020年學位,須在2020年1月23日前(含當日)到社區網格中心登記人口居住信息。


備註:

福田區僅部分初中不實行鎖定,即申請大多數公辦實行鎖定,都按上述時間備好租賃。


四、坪山區


備註:房屋用途必須是住宅或商住兩用,不能是商鋪、廠房、倉庫、辦公、公寓等。


家長租住有合法產權的房屋:

2020年申請學位時提供的《房屋租賃憑證》(紅本)簽發日期須在2019年4月30日前,有效期超過2020年9月30日。


家長租住無合法產權的房屋:

2020年申請學位須在2019年4月30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記,並確保實際居住房屋與提供申請學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對於停辦《房屋租賃信息》(藍本)後做好2020年學位申請的相關準備,坪山區教育局也在2019年年3月份進行了溫馨提醒。

(提示:就是建議大家做好居住登記,但沒有直接說居住登記可申請學位。大家還是都做了吧)


五、南山區


非深戶須提供2019年4月30日以前辦理的學區內有效房屋租賃憑證,租期最短至2020年12月31日。


深戶孩子租賃不滿一年可以申請學位,但不積分。


★ 另外,在南山2020年積分辦法意見稿中提及【只能提供藍本“房屋租賃信息”或“登記居住信息”均不能積分。】


提示:總的來說,按照目前已公佈政策來看,就是沒有完全確定可以用居住登記信息申請學位,還需要看後續政策。


六、龍崗區


參考2019年政策:

非深戶適齡兒童申請學位的,需提交2019年4月1日(以簽發日期為準)以前辦理的學區有效房屋租賃憑證,租期最短至2020年9月30日;


深戶孩子租賃不滿一年可以申請學位,但不積分。


提示:龍崗尚未公佈租賃相關的2020年新消息,目前只能按照老政策執行。


七、鹽田區


非購房戶申請I類學位的:(指鹽田外國語學校、鹽田外國語小學和東和分校的學區生源)

《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的發證日期需在2017年2月28日之前,且不認可合租房;


非購房戶申請其他學校的:

非深戶要求《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的發證日期需在2019年4月1日之前,最短租期包括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深戶要求《房屋租賃憑證》或《房屋租賃信息》的發證日期需在2020年4月1日之前,租期最短包含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提示:根據目前公佈的2020年學位申請材料要求,鹽田租房申請學位的明確需要租賃憑證或信息。

另外,鹽田明確表示,已辦好的藍本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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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鵬新區


非深戶適齡兒童、少年需提交入學前一年4月1日(以簽發日期為準)以前辦理的學區有效房屋租賃憑證,租期最短至入學當年9月30日;


家長租住無合法產權房產,根據房屋租賃部門政策,將不能辦理符合2020年學位申請時限要求的《房屋租賃信息》。

建議家長於2019年3月31日前做好居住信息登記(一是在社區網格部門及時登記居住信息,二是及時更新居住證登記地址)。

深戶孩子租賃不滿一年可以申請學位,但不積分。


小編提示:從目前情況來說,大鵬沒有明確未辦租賃證明的可申請學位,只是建議做好居住登記信息。


九、光明區


住宅類《房屋租賃憑證》、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辦理時限,須入學前一年的3月31日前辦理。

租賃期限的終止時間,必須是入學當年的9月30日之後。


例如,2020年秋季入學的,須2019年3月31日前辦理。


小編提示:目前,光明區沒有公佈2020年相關政策允許未辦租賃證明的租房家庭申請學位。具體還是以官方最新通知為準。


十、寶安區


住宅類《房屋租賃憑證》、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及其他類特殊住房的時限要求:

2020年秋季及以後入學的,須入學前一年的3月31日(含當日)前辦理。

辦理時間以登記(備案)蓋章時間為準。

租賃期限的終止時間,必須是入學當年的12月31日(含當日)之後。

例如,2020年秋季入學的,須2019年3月31日前辦理出證,租賃期限的終止時間,必須是2020年12月31日(含當日)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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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在寶安區公佈的2020年政策提示中,明確要求提供租賃憑證等住房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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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以上內容參考資料均來自深圳各區教育局已公佈政策,目前是最新政策;後續若有新的政策公佈,則以最新的為準,小編也會持續關注。

★ 文中如未特別說明深戶或非深戶的,即表示包括深戶和非深戶孩子。

★ 目前來看,有的區明確可以憑居住登記信息申請學位,也有的區明確要求住房材料,還有的區沒公佈。但最終都以2020年招生公告為準。

★ 居住信息登記超重要,以前只涉及到居住證、實際居住,現在有些區明確可以作為申請學位的一種住房材料,大家一定要重視。

另外,從已公佈消息的幾個區來看,很多都對實際居住有要求,而居住登記信息是核實實際居住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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