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雲執行” 高效執結獲點贊

3月17日,淇濱區法院執行幹警通過微信溝通方式,與遠在千里之外的被執行人黑龍江省明水縣某勞務公司負責人取得聯繫,經過勸說後,被執行人主動將程某、段某、郜某三人的務工保證金予以退還,成功為程某三人挽回1.2萬元經濟損失。

疫情之下“雲執行” 高效執結獲點贊


疫情之下“雲執行” 高效執結獲點贊


2018年12月,程某三人通過瀋陽某勞務公司介紹,安排其於2019年3月出國務工,程某三人向該公司交納了每人4000元的務工保證金。逾期,該公司未能安排程某三人出國務工,也未向程某三人退還保證金。經程某三人多次催要未果,便將該公司起訴至法院。該案經審理後,判決該公司返還程某、李某、張某三人務工保證金每人4000元。判決生效後,該公司拒不返還保證金,程某三人便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當日,執行幹警考慮到被執行人勞務公司遠在千里之外的黑龍江明水縣,由於疫情原因也無法讓被執行人到法院,同時又考慮到案件執行標的不大,被執行人應該有能力履行到位。於是,執行幹警電話聯繫該勞務公司負責人,並通過微信方式與其進行溝通勸說。

最終,該負責人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將程某三人共計1.2萬元的務工保證金予以退還,整個案件執行過程三方均未見面,充分踐行了疫情之下“雲執行”的工作理念,且該案從立案到結案用時不到一天,高效的執行效率令程某三人連連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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