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无私”若做不到,“利己惠人”则人人可为

我们知道:“大公无私”与“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及“为人民服务”,一直以来,都是中国共产党对其党员干部的最基本要求与组织要求。甚至在一个历史时期内,它几乎作为了当代中国民众的社会价值观要求与普遍(普世)的社会要求。比如在毛泽东时代。


“大公无私”若做不到,“利己惠人”则人人可为


“大公无私“与“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价值观与普世价值观,绝对是没有问题和正确的。作为对党员干部的价值观要求及标准,更没有什么不对或标准过高。因为有许多党员干部与革命同志,事实上也的确做到和真正做到了。所以,毛泽东同志和中国共产党人,把“为人民服务”与“大公无私”与“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等,曾作为一种道德价值观要求和组织要求写进了《党章》和贯彻落实于现实生活之中及路线、方针与政策之中。

因此,在那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与年代,它成为了中国社会普遍的道德价值观要求,甚至成为了那个时代可贵的国家民族普遍追求的时代精神与品质。当然,同时也真正塑造了一大批“大公无私“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仁人志士与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与社会成员。

“大公无私”若做不到,“利己惠人”则人人可为

然而,进入商品与资本自由市场经济,“大公无私”与“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社会道德价值观,则必然地无法适应时代及社会与市场需求了。因为:追求自我利益是人性的本能。商品、市场、资本,又是以追求利益和资本与个我权益最大化为目的的和作为评价其社会贡献与价值的。所以,它不同于毛泽东时代或革命战争时期,评价一个人的社会贡献与价值,则在于:其对于国家、民族、社会及他人所付出的努力、牺牲与流血和付出的勤劳与奉献!

所以,在商品与资本自由市场经济条件下,要让人们再坚持“大公无私“与“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等,显然就是不科学和违背常理、人性本能及经济社会规律的。事实上,要让所有人都做到“大公无私”与“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也是完全不可能的。

因此,其作为社会道德价值观,若当我们大多数人或大多数党员干部都做不到,也做不好时,那么,我们就非常有必要适时地去调整我们的社会价值观与道德要求,且尽可能地要让其”具有普世性和人人都有可能做得到”。作为道德价值观,如果大多数人皆做不到或做不好,我们又强而为之,非要让人们去做到。那么,“假大空“与弄虚做假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就必然会大行其道。因为做不到和做不好,不就得假装与伪装或道貌岸然吗?因而,哪什么样的社会价值观才具有普世性和人人都有可能做得到呢?

“大公无私”若做不到,“利己惠人”则人人可为


我的主张与提议,是让人们尽一切可能地均做到“利己惠人”。理由是:

●“人不为已,天殊地灭”,“利己”是人的本性与本能。

●追求个人、自我权益或利益最大化没有错。“利己”不是自私自利。“利己“是自由独立,“利己“更是自力更生。

●追求自己、个我权益或利益最大化更没有错。人人也应该为自己和为自我。但是,人人在为自己和谋求自身权益及利益最大化时,则必须顾及别人和惠及他人!最起码不要和不能侵害与伤害他人的权益及利益。

所以,“利己惠人“,才是具有普世和普遍意义的社会价值观。我相信人们或社会应该均能够认同这一具有普世意义的价值观及其标准!而且,任何人只要稍加努力与自我约束都是可以或能够做得到与做得好的。如果再让其拥有法治化的约束力与限制、管控力,那就更好了!

“大公无私”若做不到,“利己惠人”则人人可为

(本文原创,作者牛言。本文摘录于其著作手稿《直击痛点》。认同,请点赞与持续关注!支持,请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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