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刑八年半!湖南一網絡主播為還賭債瞄上口罩“商機”,詐騙43萬

獲刑八年半!湖南一網絡主播為還賭債瞄上口罩“商機”,詐騙43萬

網絡主播沉迷於網絡賭博欠下大筆賭債,為籌款 " 翻本 ",利用疫情期間他人急求口罩的心理,謊稱有大量口罩可售而藉機斂財。

2020 年 3 月 18 日,株洲市淥口區人民法院利用 " 雲上法庭 " 庭審系統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彭某犯詐騙罪一案並當庭宣判。一審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 10 萬元;責令彭某於判決書生效後十日內退賠被害人楊某經濟損失 43 萬元;作案工具 vivo 手機一部,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該案系疫情防控期間株洲地區目前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

彭某系一名網絡主播,今年年初開始沉迷網絡賭博,在某賭博平臺輸掉將近 20 萬元。新冠疫情發生後,被害人楊某發微信朋友圈稱想購買口罩,彭某見此主動聯繫楊某告知其有口罩可售。楊某遂即轉賬 41000 元給彭某。後因無法購到口罩,彭某將 41000 元退還給楊某。2 月 11 日,彭某為籌集賭資翻本,利用被害人迫切需求防疫物資的心理,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無銷售渠道的情況下,仍主動聯繫楊某謊稱自己有口罩,楊某遂於當天立即轉賬 32000 元給彭某。2 月 12 日,彭某通過個人微信朋友圈發佈出售一次性醫用口的虛假信息,謊稱有口罩出售,使楊某更加確信彭某手頭有口罩可售。2 月 12 日至 14 日期間,楊某又陸續轉賬 39.8 萬元給彭某。前後楊某共向彭某支付寶轉賬 43 萬元。事後,彭某將贓款全部用於網絡賭博揮霍。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彭某以非法佔有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的方式,騙取被害人楊某 3.2 萬元。隨後其用手機微信號發佈出售一次性醫用口罩的虛假信息實施詐騙,騙取被害人楊某 39.8 萬元,此次行為屬於利用互聯網發佈虛假信息進行詐騙。彭某先後共騙取被害人楊某 43 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彭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利用手機微信發佈虛假信息實施詐騙,並將騙取他人的錢財用於賭博違法犯罪活動,應從重處罰。彭某主動到案,且自願認罪,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院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 抗疫期間,應疫情防控需要,與羈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不能直接面對面。為依法從快從嚴審理涉疫刑事案件,淥口法院採用了 " 雲上法庭 " 開庭模式,法官在審判庭,被告人則在看守所利用遠程視頻參與庭審,切實做到了疫情防控和審執工作兩不誤,充分彰顯出法院致力守護好公平正義和防疫抗疫最後一道防線的堅定決心。" 擔任該案主審法官的淥口法院院長鄧國平如是說。

法 官 提 醒

疫情防控期間,口罩等基礎防疫物資需求量急增,物資緊缺,網絡和朋友圈裡的防護物資可售信息魚龍混雜,水很深、坑很多。大家應儘可能選擇在實體藥店或商店、正規購物網站或其他渠道購買。

如果是通過朋友圈或網絡信息,用微信等方式進行採購,應當全面瞭解對方的資質、信用以及實力。不要因為一時心急,而被他人的謊言所欺騙。對於對方要求先行支付定金、轉賬、匯款等要求的,一定要高度警惕、再三確認,不要輕易向陌生人支付貨款,不可因急切購買心理而輕易交付錢財。一旦發現可疑信息,請及時報警。

任何人都不應抱著貪財僥倖心理從事詐騙等違法活動,企圖利用此次疫情獲利的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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