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縱容黑社會,非法持有槍支等,內蒙古一正廳級官員被公訴

包庇、縱容黑社會,非法持有槍支等,內蒙古一正廳級官員被公訴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委原巡視員辛金山(正廳級)涉嫌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持有槍支罪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烏海市人民檢察院向烏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辛金山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辛金山,聽取了辯護人意見。烏海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辛金山利用擔任通遼市扎魯特旗委書記、科爾沁區委書記、通遼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通遼市委巡視員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力,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長期實施犯罪活動;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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