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区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为全力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境外疫情输入扩散,保障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和境外返回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在境外的我区人员应持续关注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疫情变化,积极配合所在国当地的疫情防控措施,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场所或参加集体活动,做好自我防护,确保自身健康安全。

二、严格落实报备制度。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欲返回清苑人员,必须至少提前三天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如何中转、返回前14天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向所在村(居)、社区及所属单位进行报告。同时,按照《保定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境外疫情输入风险防控的通告》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备。对迟报瞒报、不申报、不报备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从严从重处理。

三、返回后一律集中隔离。对所有国(境)外返回人员,进行健康筛查,然后按照我区相关规定严格落实相应隔离措施。

四、防控措施个人费用自理。自3月19日零时起,所有境外返回清苑人员费用自理,包括接运费、防护材料费、体检费、食宿费(所有收费均按清苑本地标准由提供相应服务的单位收取),其中接运费、个人防护材料费由所租用民营机构救护车辆收取,体检费由相关定点医院收取,食宿费由所住集中隔离的宾馆收取。对刻意隐瞒境外旅行史、居住史、不如实申报健康状况的返乡人员,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所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受本公告时间限制,所有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五、检查治疗费用按规定处理。境外返回人员已参加国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一旦检测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其诊疗费用按医保政策报销;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其诊疗费用全部由患者个人负担。

六、管控力度不懈劲。所有农村、社区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询问情况、出入登记、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各项防控措施。

七、防控责任不缺失。各乡镇(城区)、村(居)两委要强化属地责任,各企业、各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担当好监管责任,健全各项工作链条体系和责任链条体系,拴桩定位,责任到人,提高防控工作的精细度。

八、思想认识再强化。深刻吸取青海一人隐瞒病情和外出史致900人被隔离并被判刑以及河南郑州郭某鹏输入病例“一人毁一城”案件并致多地人员被隔离的惨痛教训,广为宣传周边接触人群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带来的风险,充分认识“没有病例不等于没有疫情”、“零新增不等于零风险”,危险随时在身边,没事不出门,去返必报备,本着对自己、对家人、对单位、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如实报告个人相关情况并做好登记,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的各项要求。

特此公告。

保定市清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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