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銀行前客戶經理被禁業8年 因騙取客戶3萬美元

3月19日,從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官網獲悉,華僑銀行前客戶經理Lin Weiwen收到監管罰單,被禁業8年。

罰單顯示,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根據相關規定,對Lin Weiwen作出禁業8年的處罰,要求其不得在金融諮詢公司提供金融諮詢服務、參與管理、擔任董事以及成為其主要股東。

此前,在華僑銀行工作期間Lin Weiwen曾利用客戶簽名騙取3.05萬美元。

據披露,Lin Weiwen實施詐騙過程中,使客戶相信可以部分退保,隨後,將其執行為全額退保,並將差額揣到自己腰包。期間,Lin Weiwen獲得客戶不同文件上的簽字。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以客戶名義開立新的銀行賬戶。接著,轉移部分資金給客戶,並偽造了保險公司給客戶的信件,造成已部分退保的假象。

同時,Lin Weiwen還在與銀行帳戶關聯的支票上偽造客戶簽名,以支付其個人消費。

據統計,Lin Weiwen共騙取客戶3.05萬美元。最終,Lin Weiwen被指控偽證罪,被法院判處監禁16個月。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總經理助理Loo Siew Yee表示:“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希望金融機構客戶經理時刻保持誠實和正直。濫用客戶信任這種不誠實的行為在新加坡的金融業中沒有地位,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將採取行動,將這類人排除在金融業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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