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美国绿卡的人,回国住院治疗,该不该缴费?

小鸡捅娄子


首先,提一个建议或倡议!国家以后不要再承认绿卡,但凡拿到外国绿卡的人默认主动注销中国国籍!但对持有绿卡的人群也要进行区别对待,对一些国内外派公务人员和企业对外长期外派人员,可以保留国籍,但必须严格审查!



这种人从出生到受教育全部是国家在付出,去国外六月后若能回国发挥所长,还算对国家发展有贡献,若留学完成后,一直在国外发展,基本上就没有对国家做出任何贡献,没有必要留他们的国籍!



然后再探讨,拿了美国绿卡的人回国医治新冠疾病,是否应该缴费!不但应该缴纳还应该前置缴纳,即在登机以前或者下飞机进入海关以前,缴纳足够医治其疾病的保证金!同时也可以对其收费高出国内一定的比例。



现在这部分回国的人,法理上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人,就要对国家的一些政策落实执行,此前国家已经三番五次的要求他们在国外安心隔离,就是各种方式和理由不遵守,理论上与全国隔离时冲撞管控人员的性质是一样的行为,因此,不听劝阻回国的应该先按照治安管理条例,进行拘留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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