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在拆遷安置中須按關規定,落實獨生子女戶應享受的獎勵

【摘要】原告居住的房屋被被告開發區管委會徵收拆遷。原告向開發區管委會申請要求落實,獨生子女戶應享受的獎勵待遇,開發區管委會未予回覆。2019年11月28日法院經審理認為,雖然原告與被告開發區管委會簽訂了《房屋徵收補償協議書》、《房屋徵收安置協議書》,但該徵收補償安置中,並不包括獨生子女家庭在拆遷安置中應當享受的獎勵待遇,被告應按拆遷安置獎勵補償,支付給原告。

【關鍵詞】行政訴訟,徵收拆遷,獨生子女,拆遷安置,計劃生育

行政訴訟:在拆遷安置中須按關規定,落實獨生子女戶應享受的獎勵

行政訴訟:法定職責須為、法無授權不為


一.引言

在拆遷安置中,應按照計劃生育法的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戶應享受的的獎勵待遇。本文通過一司法裁判案例對此加以說明 。

二.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某、董某某夫妻系開發區管委會x街道辦事處居民,屬於獨生子女家庭。2003年11月15日x辦事處為其頒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2016年,原告居住的房屋被被告開發區管委會徵收拆遷。2019年5月24日,原告向開發區管委會申請拆遷安置補償優惠,開發區管委會未予回覆。為此,原告提起本案訴訟。

三.裁判結果

2019年11月28日法院判決,限被告x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於本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按照獨生子女家庭拆遷安置獎勵補償支付給原告李某某、董某某家庭多一人份40平方米安置房折價款106400元人民幣。

四.討論

(一)原告訴求:根據《x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三項的規定,原告應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請求依法判令被告按照獨生子女家庭拆遷安置獎勵補償支付給原告家庭多一人份40平方米安置房或折價款106400元。

(二)答辯意見:在房屋徵收搬遷補償實施過程中,x辦事處對被答辯人的房屋進行調查核實後,與被答辯人家庭戶簽訂了《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徵收補償安置費用也正在陸續發放中。現被答辯人在《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協議》的約定之外要求多支付一人份,無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依法駁回原告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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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法定職責須為、法無授權不為


(三)法院認為:

1. 原告李某某、董某某起訴的實質是訴請被告履行計劃生育行政獎勵法定職責。本案中,原告李某某、董某某夫妻系獨生子女家庭,其所在的居民組土地被依法徵收,房屋被被告開發區管委會徵收拆遷,雖然原告與被告開發區管委會簽訂了《房屋徵收補償協議書》、《房屋徵收安置協議書》,但該徵收補償安置中,並不包括獨生子女家庭在拆遷安置中應當享受的獎勵待遇。

2. 被告開發區管委會在對原告進行拆遷安置中,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原告多分一人份進行安置獎勵。因原告向開發區管委會申請履行應享受的拆遷安置中計劃生育獎勵事項沒有答覆,原告提起訴訟要求被告開發區管委會履行在拆遷安置中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給予安置補償獎勵的訴訟請求,並無不當。

3. 按照開發區的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政策,作為房屋徵收決定部門,開發區管委會應當按照對獨生子女獎勵規定,按原告選擇貨幣補償自行安置方式標準,多補償原告一人40平方米安置房折價款106400元(40平方米×2660元/平方米)。被告答辯認為原告已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且已領取了補償款項,再要求獨生子女家庭多獎勵補償一份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的理由不成立,其答辯請求不予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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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1.行政訴訟:土地徵收中拆除房屋,應徵得被拆遷人同意並尊重其意願。2.徵收拆遷:對補償安置辦法的規範性文件有異議,應提出合法性審查。3.涉醫行政訴訟:非婚生育14年後徵社會撫養費,不符合行政效率原則。4.徵收拆遷:以發揮正面導向和引導依法行政的原則認定被拆遷人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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