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
廣大市民高度關注疫情情況,
絕大多數網民都能理性上網,
遠離謠言;
但仍有個別網民故意在網絡平臺編造、
散佈涉疫情不實信息,
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
甚至引發恐慌。
那麼,
面對紛繁複雜的疫情信息,
我們這樣做就對了!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散佈謠言,請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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