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投保“一元民生”保险 全县38万余人受益

绥宁县:投保“一元民生”保险 全县38万余人受益

绥宁县民政局作为投保人与中国人寿绥宁支公司签订“一元民生”保险合同

绥宁新闻网讯绥宁县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为全县户籍人口投保“一元民生”保险,全县384538人受益。3月19日,投保签约仪式在该县民政局隆重举行。

绥宁县是山洪地质灾害多发地,崩塌、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每年均有可能发生。为了把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给村民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降到最低,绥宁县民政局作为投保人与中国人寿绥宁支公司签订“一元民生”保险合同,投保国寿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国寿附加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保险费按上年度人口年报全县户籍人口数每人1元缴纳,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保险时限为一年。

据绥宁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永湘介绍,“一元民生”保险责任范围:自然灾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溺水事故保险。自然灾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全县所有的户籍人口,附加意外溺水事故保险特指民政的所有救助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保险包括身故保险、伤残保险和医疗保险,最高理赔金额是8万元。

合同规定:在保险期间,全县户籍人口在保险合同载明的承保区域范围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导致该区域内人员的人身伤亡;承保区域范围内发生的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意外事故导致该区域内人员的人身伤亡;承保区域范围内发生的溺水事故导致该区域内属于救助、抚慰对象范围的人身伤亡。经政府有关部门或机构出具核实确认的证明材料属于自然灾害、火灾范围,溺亡属救助抚慰对象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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