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宅基地迎“腾退潮”,一类“非退不可”,是好事也是坏事

关于宅基地问题,今年1号文件已经明确了1件大事,那就是宅基地确权工作。如果进展顺利,很有可能不少农民将于今年年底拿到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宅基地确权和土地确权类似,从农民以后的利益来考量,也非常的有意义,因此农民一定要配合好,确保顺利拿到宅基地确权证书。

2020年,宅基地迎“腾退潮”,一类“非退不可”,是好事也是坏事

除了宅基地确权外,还有一个事情,不少人或将面临,那就是旧宅基地的腾退问题,今年或将迎来宅基地“腾退潮”。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已经落地实施,其中第二十六条对于宅基地有以下明确规定: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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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农村多占、超占宅基地情况屡有发生,而且不少人甚至一户两宅,一户三宅,有的人却一个宅基地都没有,尤其是农村年轻人,非常常见。

今年1号文件中要求,要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对乡镇审批宅基地监管,防止土地占用失控。这两年大家也明显能感受到,对于新增宅基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也越来越规范,然而如何解决一户多宅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呢?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腾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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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腾退有基础。今年开展的宅基地确权,毫无疑问,将会对摸清宅基地存量及现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全面的摸底确权,有多少宅基地,使用情况也将逐渐明朗,不符合规定的宅基地也将陆续浮出水面。

其次,腾退有成熟做法。这两年不少就探索开展宅基地腾退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鼓励有意愿的人有偿腾退,随后将旧宅基地进行复耕成农田,从而间接地增加了土地的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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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腾退有政策。《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因此可以说,腾退的条件是具备的,也是到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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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村宅基地情况复杂,有的因为进了城,农村宅基地闲置无人使用;有的从祖辈哪里继承来了多处宅基地;有的因为搬迁,从而有了新的宅基地。等等。参考陕西这边的做法来看,有一类目前非腾退不可,

那就是享受了易地搬迁的贫困户。

因为搬迁,自然有了新的住所,也就有了新的宅基地,因此老宅基地必定会腾退,否则不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为了提高大家的积极性,陕西通过有偿退出的方式,进行补贴,从而确保腾退顺利进行。

2020年,宅基地迎“腾退潮”,一类“非退不可”,是好事也是坏事

对于旧宅基地腾退,很多人表示很担心,认为是件坏事。其实笔者倒不这么认为,因为旧宅基地腾退相当于闲置宅基地变现的一种通道,而且土地管理法已明确,鼓励有偿退出。因此这点对于已经落户城里的农民来说,非常受用,以后腾退腾退方式兴许还能获得一定的补偿。另外,从大的方面来考虑,闲置的宅基地复垦成土地,最终再由农民承包,也能一定程度上增加耕地的数量,这对于农民来讲,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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