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疫微时评第20期】退一步,你我都是赢家

【战疫微时评第20期】退一步,你我都是赢家

刘琰,法学硕士,现任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

疫情之下的诉讼似乎变得与以往有点不一样。“支云”系统将庭审开到了云端,双方当事人隔空相见,少了些平日里剑拔弩张的火药味,倒显出了几分惺惺相惜的味道。此前很难推进的调解,在法官“疫情面前,相互体谅”的劝说下,顺水推舟地就达成了协议;原本将到期的保全、边控措施,申请人说:“对方还没复工呢,不容易”,也就暂缓了继续实施。还有一些案件,按部就班走完了开庭、合议、判决等一系列流程,归为成百上千个已结案件中的一个,但其间,总有一些细节让人铭记,记得在那段不同寻常的日子里,当事人所带给我们的感动。

【战疫微时评第20期】退一步,你我都是赢家

有这样一个案件:海安一家担保公司为某企业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为确保追偿不至于落空,另有数家公司及个人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且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和反担保人除支付代垫款外,还应当支付每年24%的利息。担保公司在代主债务人履行了向银行的还款义务后,向其及反担保人追偿。一审法院支持了担保公司的诉讼请求,反担保公司认为利率太高,上诉至南通中院。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所支持的24%的年利率,符合双方的约定,也没有突破法律和监管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当予以保护。但考虑到主债务人本就经营不善,加之疫情的影响,恐难向其追偿,而反担保人尚未复工复产,承办法官遂起了调解的念头。如何调解?主债务显然没有商榷的余地;那么利息呢?也只能寄希望于担保公司的让步了。担保公司的负责人——南通市人大代表储呈平在接到法院电话后迅速安排,召集相关人员研讨,后同意将利率标准降低6个百分点,以支持实体企业的经营和后续发展。虽然此后调解未成,但担保公司的承诺却未再收回。最终二审改判调整利息标准,将年利率24%调整为18%。

也许有人会说,银行贷款利率一年才6%,这算不上多大的让步,也谈不上雪中送炭。但如果我们以500万元的本金来计算,一年的利息差额就是30万元。这笔钱,可以支付工人工资,可以购买机器设备,也许,还可以帮助企业渡过眼下的难关。我们更应当知道,与银行相比,担保公司这样的类金融机构体量小,经营资本完全来自于股东投入,更像沉浮于市场大潮之中的一叶扁舟。它所做出的每一分让步,影响的都是年终报表的数字,掏的可是各家股东的钱袋子。所以,能作出这样的让步,实属难能可贵。

【战疫微时评第20期】退一步,你我都是赢家

在市场经济时代,各家市场主体早已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彼此相互依存,利益高度融合。实体企业创造产品、提供服务,是经济发展的基石。而金融业服务于实体经济,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支持、保驾护航。百业兴则金融兴,百业稳则金融稳。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金融企业帮助实体企业渡过难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帮助金融企业自己。而这样的眼界和心胸,必须建立在对企业自身社会角色的准确把握上,建立在疫情之下不能独善其身、人人应当担当有责的社会意识之上。市场主体之间守望相助、抱团取暖,与其说是时势所迫,不如说是契机之下的应然选择。有人说,从容不迫的让步,比咄咄逼人的态度更让人心折。退一步,并非放弃权利;协作共赢,方能对疫情之下的大考交出满意答卷。

市场主体需要自我教育、自我警示,司法的有效指引也不可或缺。法律具有规范功能,也具有引领作用。法官在办案中,将法治精神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与时俱进、自觉补位,在实现公平正义的同时,兼顾效率与发展,统筹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实现从小我到大家的转变,彰显司法之社会治理功能,也是疫情之下的重要课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在2020年工作要点中强调,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金融案件,合理评估疫情对金融合同履行及违约的实际影响,将有关金融帮扶、降息减费、差异化金融服务等政策在金融审判中用好用足。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及今后一段时期金融、破产审判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坚决克服坐堂办案的习惯思维,深入基层倾听企业的呼声;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创造性地解决各类市场主体碰到的实际困难。

【战疫微时评第20期】退一步,你我都是赢家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并非仅仅是书写于法典之中的条款。在法律的实施过程当中,尤其是在疫情之下,如果每个人、每家企业都能不再执着于眼前的利益,而是互谅互让、共谋将来,也许我们的每一个判决都会增添一份温暖。每一份温暖都是一束光。这样的光多了,便能驱散疫情带来的阴霾,为我们增添勇气、希望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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