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为正义而生,正义更需要法律人去实现!

《正义永不决堤——水牛湾惨案》一书读后感

引 言

春节前夕,周律师向所里很多同事赠送了这本书,表示希望大家认真研读,并写读后感,否则赠书退回!读书上升到了政治任务,可见此书必有可取之处。春节假期,在研究学习疫情期间相关政策规定的闲暇之余详读了这本书,也明白了周律师的良苦用心。正如最高人民法院何帆法官的评语“这本书既有理想,又接地气,称得上一部‘教科书式’的作品,值得每一位追求卓越的法律人认真品读。”

法律为正义而生,正义更需要法律人去实现!

案件缘起

这本书是描写一位美国律师承办的一个庞大的群体性侵权诉讼案件的详细历程。事情发生在西弗吉尼亚州一山脉地区的中部支流谷地,有一座由布法罗矿业公司利用巨型煤矿矸石(“矸石”是煤炭开采和洗选加工过程中排出一种固体废弃物”)堆拦截水流而筑成的大型水坝,1972年2月,在一个暴雨天这个水坝突然坍塌,导致居住在狭长的水牛湾地区16个小社区被摧毁,卷走了125人的生命,剩下4000余名幸存者的1000多处住所被摧毁,财物也损失殆尽。事发煤矿所有人为位于西弗吉尼亚州的布法罗矿业公司,该公司是位于纽约州的皮茨顿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事发后布法罗矿业公司及其母公司皮茨顿公司不但不承认自己的过错,还认为是属于不可抗力的天灾,给出极低的赔偿标准。

幸存者们普遍认为,不超过一万美元的极低赔偿额,和他们受到的伤害来比,实在是相去甚远,而如果不接受公司的和解赔偿标准,那么就只能诉讼。于是一些幸存者们团结起来,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公司的责任取得赔偿、并使他们得到教训,从而也引发了本案的诉讼。本书作者斯特恩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接受幸存者们的委托,风险代理了这一群体诉讼,由斯特恩律师具体承办该案件。最终案件原告达650 人,律师事务所垫付50余万美元的诉讼成本,案件复杂程度非常人能以想象。

法律为正义而生,正义更需要法律人去实现!

向斯特恩律师致敬,为斯特恩律师贺彩

法律为正义而生,正义更需要法律人去实现!

作者斯特恩律师通过这本书,重现了案件长达两年多诉讼历程的艰辛困苦及众多细节,通过这本书也完美地诠释了一名卓越律师的办案历程。斯特恩律师从案件接手到最终完美调解的经过堪称曲折,但绝非离奇。这个结果并非是偶然和幸运而得,而是承办律师通过不懈努力和专业精湛高超的法律技能和敬业精神,让对方在庞大、确凿、详实的证据压力和舆论压力下,意识到如果诉讼继续走下去将会是如何不利的结果和恶劣影响,迫使对方达成高额赔偿调解协议。使受害者及家属从一开始只能得到不到300万美元的经济损害赔偿,到最终取得了包括经济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共计1350万美元的高额赔偿款。这个令人欢欣的结果,抚慰了幸存者所受的损失和创伤,也使责任公司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和惩戒。

斯特恩律师在案件承办过程中将一名律师的专业、敬业、勤勉、专注发挥得淋漓尽致:

通过揭开公司面纱让母公司成为被告,从而规避原有管辖法院及法律的不利因素,让案件能够在被告对案件影响力更小、法律适用更有利的法院管辖;

通过挖掘一系列细节、证据,让大众、让对方、让法官们确信,这次悲惨的事故绝不是天灾,而是责任公司不负责任行为、不计危险后果的人为因素导致;

通过收集以往相似案例,找到相同相似之处,为原告争取原本不可能的精神损害赔偿;

通过整理受害者对事发过程的追忆故事、心理医生精神科专家的咨询意见和心理测试评估报告,将人们在精神和情绪方面遭受的痛苦进行更为具体生动的阐述和论证,体现了幸存者们的心理创伤和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让精神损害赔偿这一原本渺茫的诉讼请求变得理所应当;

将儿童单独列为原告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一方面增加了案件的影响力,另一方面也使更多的幸存者得到了原本不可能得到的赔偿;

在证据开示程序中,通过向被告公司人员进行交叉询问、询问问题的设计,获取对己方有利的证据,使案件取和了突破性的进展;

……

斯特恩律师在整个案件承办过程中步步为营、步步惊险、步步紧逼,最终将案件推向有利走向,揭尽所能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化的利益。

法律为正义而生,正义更需要法律人去实现!

启发和感悟

正义需要更多的法律人去争取、去努力、去奋斗、去实现,才不会决堤!

一千个人的心中也许会有一千个版本的哈姆雷特,同一本书对于不同的人也许会有不同的收获和感悟。作为一名中国律师,在读这本书时会时不时的有代入感,在案件的每一个环节、进程、每一个办案思路、调查取证方式等,都会不觉的联想到如果这个案件在国内会是什么样的处理方式、法官会如何处理、如果是我办理这案件会如何处理。我想一名优秀的律师要有总结、反思的能力,在不断的自我反思总结中提升自己。从优秀的人身上看到闪光点,以得到一些启发和感悟。

1.一名律师要不断突破自我,突破固有的办案思维和办案方式,根据案件情况来选择合适的办案方式,根据案件的发展寻找突破点,穷尽各种合法方式方法来收集、获取有利证据,使案件向自己有利的方向推进,尽可能的让自己成为案件办理进程的主导者。

2.律师不但要理性,也还要有一定的同理心、同情心,只有理解、感受到了当事人的遭遇,才能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去着想,竭尽所能的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化的利益。

3.如书中所说,一位正直、敬业、富有正义感的法官,对一个案件的影响是多么重要,正是因为霍尔法官的正直和正义感,才让原告代理律师有了更多的发挥空间和余地,为案件的调查取证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如果没有法官的正义感支持和帮助,案件的结果和走向可能会截然不同。

梦想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同为律师,本人最初学的并不是法律专业,也就是法律界所说的非科班出身。毕业之初曾在黑龙江一家较大规模的律师事务所从事多年行政管理工作,当时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常对律师们说的一句话就是 “打官司是我们每天的日常工作,而当事人这一辈子也许只打一次官司,这一次官司可能关乎他的成败、荣辱、尊严乃至一生的幸福……,因此,我们要把当事人的事当事我们自己的事!” 而且把这句话印在了每名律师的名片上,虽然那时我还不是一名律师,但这句话让我深受感动,至今记忆犹新,也一直深深感染和影响着我。在这里让我对律师行业有了认识和了解,领略了律师的责任与担当、成就与自豪,也对律师职业充满了向往与敬仰,燃起了想成为一名律师的小火苗,最终梦想成真。

律师行业,面对日益更新的法律法规学无止境,需要时刻保持一颗努力、坚持、上进的心。就此而言,是否优秀并没有那么重要,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颗富有正义感、追求卓越超越自我的心,要向优秀和更优秀的人学习,保持不断前行的步伐!

法律为正义而生,正义更需要法律人去实现!


[美]杰拉尔德·斯特恩 (Gerald M.Stern)著,许身健译,《正义永不决堤——水牛湾惨案》,法律出版社2015年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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