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以互联网视频连线方式参与庭审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以互联网视频连线方式参与庭审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为落实疫情期间庭审工作要求,确保疫情防控与检察办案两不误,2020年3月17日,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晓红对“杨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以互联网视频连线方式出庭支持公诉。

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以互联网视频连线方式参与庭审

庭审通过互联网视频连线方式进行,审判长、公诉人坐在庭审现场,被告人杨某与辩护人通过视频连线参加庭审,期间,公诉人通过实时画面、声音等方式向法庭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和辩论,控辩审三方“隔空对话”,通过网络连接,实现了被告人“足不出监”、避免人员密集的互联网模式开庭。最后,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此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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