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覺得電動自行車該不該上牌?限制踏板車上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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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車速快,而是規矩定了沒有?電動車有小汽車快?出事在於電動車駕駛者問題而不是出在車速,也不是腳踏不踏的,如果駕駛者都遵守交通規則,會有事故發生嗎?問題的實則在駕駛者而不在車的問題上,只要加大對駕駛者違反交通法規的處罰力度,就可以解決實質問題,就如酒駕,如此力度還有人違反,總不見得,讓小汽車限速變小?任何事都要有個範,這個範控制好了,問題就解決了,車速變慢,變小,但它還是車子,但是照樣不遵守交通規則,還不照樣出交通事故,你車速變了,車子變小了,交通事故就減了?決策者是不是腦殘還是腦癱?還是二者兼有?


手機用戶3625793148


我從事電動車銷售接近15年,帶腳蹬子的弊端太多,第一停放車子佔用面積大,商場和人流量大的地方,

增加了停放難度!第二,電動車下雨天,電動車飛輪進了泥沙,腳蹬子會隨著轉,容易飛車,打腿,有安全隱患。電動車的腳踏

騎行功能等於零!這一點專家不相信我敢和專家打一個賭,如果專家能腳踏騎行5公里,我可以免費送他一輛電動車。專家應該鼓勵生產,安全性能高的電動車,比如減少剎車距離,騎行更穩,增加騎行距離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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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討論其實沒大意義,開過電瓶車的人都知道這蠢貨踏板有傻*,理論上這玩意是在沒電的時候應急,讓電瓶車像自行車一樣靠腳踩前行,但實際呢,因為齒輪比的關係,踏個兩三圈車輪才轉一圈,你一通踩,前進不過一兩米。因為這玩意存在,你推車超不方便,要麼彎腰把車推前面一點,要麼讓車多傾斜一點離身體遠一點,不注意就會一腳踢上去。

這種沒用的設計為什麼會有磚家支持,甚至強制執行?因為磚家不會考慮實際情況,反正我不用,我覺得這玩意有用,它就是有用的,就應該存在。

至於利益方面,我不太知道,但無利不起早,要不是有利息在,磚家也不會用它那葡萄乾腦子出來秀智商了。

回到說這個討論沒有意義上,老百姓再難受也改變不了事實,沒人在乎,而且當過幾年人們習慣了,畢竟這踏板雖然沒用,膈應人,但好歹車還是能開的不是,就像讓一個右撇子去練左手吃飯,練個幾年也沒障礙了,所以政策出來就遵守,沒啥好說的


HaroldKidd


電動車沒有必要上牌照。首先,電動車生產和銷售應該加強監管,消費者不應該為電動車是否合規買單。其次,造成電動車交通違法的主體是人,而不是電動車本身,對違法人員進行處罰依據身份證即可。第三,電動車屬於短途交通工具,一般只在居住地附近活動,行使範圍有限,沒必要進行標配識。第四,電動車牌照簡單地將人分為好人和壞人,容易岀現大量的冤假錯案,使無辜百姓受到傷害,不能依據車來處罰人(普通人對電動車沒有鑑定能力),而是依法處理交通違規者。第五,當年自行車全國人民一車一牌,因為弊端太多而取消,歷史經驗可以借鑑。


換手指


電動自行車該上牌照,我就遇上兩次電動車把我刮到跑了,周圍又沒監控,報警也沒證明,警察也無可奈何。還是儘快上牌照好,特別是送外賣的小夥子們,更是橫衝直撞逆行速度還挺快,不但需要上牌照還要牌照大而字跡鮮明。


何慶彬2


都別研究國標不國標了。先去路口問問那些成群結隊闖紅燈的爛貨吧。

不是因為它們。國家怎麼可能費盡心思研究國標?

一切的根源罪魁禍首都是那些不守交規的二貨造成的。

我建議全國網民動起來。嚴厲聲討這幫傢伙。

治病先治根。不要隔靴搔癢。現在很多路口早晚高峰期都有安全員自願者在那維持秩序。可她們基本不管事。因為她們首先沒有執法權,再一個是,那些闖紅燈的敗類根本不聽她們的,甚至辱罵,訛詐。

所以,我建議各種協會也好,網民也好,先把這些無視交規的治理了,再去研究別的吧。

都按規矩行駛。專家即便是吃飽了撐的也不會去制定什麼標準去。

所以,罪魁禍首必須嚴懲不貸。

不管新國標是否合理。那些害群之馬必須先剷除才能真的達到安全的目的。不然什麼標都無濟於事。



嚴冬過後綻春蕾


出現這個問題,說明我們對交通的認識和管理理念還很落後,這麼搞下去(即便上牌了、限速了、取締了……),改變不了交通亂像。根本還是要從“誰違法追究誰”入手,交通不分快慢,不限形式,只有“各行其道”,只有“按章行駛”,你管人家怎麼出行幹什麼?人兩條腿走路安全,拄拐出行就不允許嗎?辦證嗎?登記嗎?必須穿防滑鞋並佩戴頭盔嗎?別說這是笑談,其實理念如出一轍。


猴子77700


上牌可以,但是不要禁止超標車。交通事故是人的錯,不是車的錯。有人超速,有人超載!有人不遵守交通規則,有人酒駕

!因為這些,你就把汽車全禁止了嗎?汽車比超標車可快多了!更超標!


新星有約


哎~上啥都沒用!上牌了,有管理了。也擋不住不自覺的人亂騎亂竄。關鍵還是要提高個人素質和安全操作意識。做到每個騎行人都按規則和規章真切把出行當著重要的事做,安全出行保證自我規範。何必要上牌呢?看看現在老的小的男的女的,大部分都是把公共道路當他家前院了,我行我素,騎行無章,不顧安全不顧規章。導致事故多發造成交通隱患害人害己…不從每個人做起,你就是不騎車不開車,兩條腿走路也出事,有法規有規章,做錯哪就嚴懲,不按道路交通法規執行和違規闖紅燈的,不追究正常行駛的車主事賠,撞死活該,你看看還有幾個不守規章和不要命的……


丿拽爺


汽車駕駛員C照都不能避免交通事故。電摩數量大,很多家庭可能最貴的車就是電摩,你指望他去考DEF照,駕校費用考試費用夠他換個電瓶了。我認為問題的根源在於國家的管理不當。如何讓全民遵守交通規則,學習日本從小學開始培養交通意識。初中畢業必須拿到F照,高中畢業必須拿到DE照。大學畢業必須拿到C照。並且全部免費。當交通規則像秦法一樣深入人心,大家都知道都遵守就不會有那麼多很幼稚的低級交通事故了。

所以我認為是國家做的太差勁了。我開車,也騎自行車。我不認為騎電摩的人討厭,他們要是家庭富裕誰會去買電摩啊。王思聰家裡汽車多的他連車牌號都記不住幾個,電摩一個都沒有。可是不能因為你能買得起汽車你家用不到電摩就去歧視開電摩的,他連車都買不起幹嘛去學C照,誰給他教交通法規呢?他就是學會了交通法規,他沒開過汽車怎麼記得住汽車的交通規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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