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子笔法的角度,探讨楚墓竹简“为之者败之”章的归属

郭店楚墓竹简《老子》有个特殊现象,“为之者败之”章分别出现于甲本和丙本,这就带来了几个问题:1、甲本篇和丙本篇是有抄写时间的先后之序,还是抄录于两个不同版本?2、“其安易持”和“为之者败之”在王弼本中是第64章的上下部分,在帛书本中也被写于一章中,而在简本则是各自成篇的,这两部分在《老子》原本中到底是不是同一章文字?3、通行本在29章写有“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与简本的“为之者败之”章有何关系?

对于简本“为之者败之”章,学界讨论颇多,众说纷纭,从某些细节上孤立地论证很难形成定论,你有正论,我可以提出更有说服力的反论。所以本文从这三个方面探讨这一章节的归属问题。

文 | 杨吉德

第一个问题,关于甲本和丙本的区别。有学者认为“为之者败之”甲本和丙本属于不同的版本,如刘信芳:“这说明竹简抄录者当时所据已不只一种《老子》传本。”有的学者认为简本有经、传之分,如高华平:“楚简《老子》有经、传之分,其中乙、丙二组为对《老子》经文的解说文字。”还有的认为丙组文字意象清晰,远胜甲本,丙本才为本章正文。也有的认为甲本、丙本、帛书存在局部文字逐渐修改和完善的关系。我认为不是这么简单,其实最关键的问题大家并没有考虑到,那就是立论的问题。这是甲本章的文字:

“为之者败之,执之者【远】之。是以圣人无为古无败,无执故无逰。【临事之纪】,訢【冬】女怡,此无败事矣。(人之败也,亙于其且成也败之。)圣人谷不谷,不贵难得之货;【井】不【井】,復众之所,所化(化止)。是古【圣人】能【専】万勿之自然,而弗【能】为。”

括号中的字与丙本书写不同:“远”,在丙本中写为失;“临事之纪”,丙本没有;“冬”,丙本写为终;丙本多出“人之败也,亙于其且成也败之”一段;甲本“井子”组合之字丙本写为学;“圣人”,丙本没有;“專”,丙本写为辅;“能”,丙本写为敢。如果仔细分析这些不同的字,也许会想,按照丙本的文字比较好理解,能够顺理成章,而按照甲本的文字原义,很多句子是解释不通的,所以有人认为或者丙本是老子原文,或者甲本字通假于丙本字。

可能有人还会提出:如果甲本是老子原文摘抄,为什么不能写的像丙本一样让后人能看通?其实这样想就要考虑下立足点问题了,甲本的其它章节都有很多文字难以解通,远不如帛书本和王弼本那么好理解。所谓解的通,是人们立足于王弼版本的意思往前推的,王弼的版本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后老子”思想体系,而真正老子的原文出现了,我们反而不认识他了,此谓之假的真之,真的假之。像本章的“远”、“冬”、“井”、“圣人”、“專”,甲本原字不好理解,修改后的丙本就好理解,王弼本更是能贯穿一气,这就是用后世思维推导原创文字的结果。故此说,真理往往和人们的认知背道而驰。

从老子笔法的角度,探讨楚墓竹简“为之者败之”章的归属

第二个问题,帛书本将简本的“其安也易持也”章和“为之者败之”章合为一章,在通行本中序为64章,其实这两部分的思想内容是没有关联的,早就有学者提出过错简之说。自从郭店楚墓竹简出世以后,有更多的学者倾向于此说,即“为之者败之”章似乎与29章有关联,应当将其从64章中删除。饶尚宽在《老子》注释中,直接就舍弃了这部分。既然这两部分没有意义上的关联,我们理应把它们分开注释,但这绝不意味着将甲本“为之者败之”章空挂起来,而它的归属却成了一个难以决断的问题。

第三,关于“为之者败之”章的归属问题。笔者之前曾发表了对29章的解析,总觉难尽其意,待解析64章时,发现其后半部分,即竹简本的“为之者败之”章,才应该是29章原文,而帛书本的29章(按通行本顺序)内容修改迹象十分明显。为什么这么说呢?先看一下帛书本29章文字: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也,非可为者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故物或行或随,或炅或吹。或强或挫,或坏或隳。是以圣人去甚,去大,去奢。”

首先,29章和64章(下)都有“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句,同一个句子不可能在两处出现,只能有一处是原文;其次,64章(下)也不可能是从29章中部分移除出去的,因为“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在29章中是其前面句子的归结,而在64章(下)中是其后面句子的立论,一个句子不可能同时兼具这两种功能。故此必有一处是原文,一处是修改文。

我们再重点从老子笔法的角度加以分析。学界对老子文笔的普遍认识,如饶尚宽:“老子论述问题,正言若反,温婉曲折,很少直言不讳,直奔主题。”虽然这种说法普遍认可,但却是不正确的,因为这不符合老子的文笔架构。纵观《道德经》全文,每个章节的开篇都是开门见山,直接为本章立论,而且都是正论,没有缘由,没有解释。如:

59章:绐人事天,莫若啬。

60章:治大国,若烹小鲜。

61章:大邦者,下流也。

62章:道者,万物之注也。

63章:为,无为;事,无事;未,无未。

64章:其安也;易之也。

上例章节都是各章的第一句话,表达的是各章的主题,后面的文字不管多少,都是围绕着第一句话所确立的主题而展开的,其它章节同样如此。如果读者对这些主题不明确,可以参阅我前面发表的文章。

再看29章开篇:“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似是发表个人的看法,算不得立论。紧接着写:“天下,神器也,非可为者也。”似乎可以看作是立论,但不在篇首,又不能作为立论。其实,我们看一下后面的章节,就会发现这两句话的来龙去脉。30章中写有:“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与“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是同一个意思。31章中写有“夫佳兵者,不祥之器。”与“天下,神器也,非可为者也。”两“器”呼应,模仿痕迹非常明显。显然,改写者认为29、30、31这三个章节应该连为一气,都是谈战争和夺取天下的主题,故修改的意境非常相近。至于后世学者把“取天下”解为治天下,离题更是偏远了。

为什么改写者会产生这种思路?原因出在本章原文的首句“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认为这句话缺少行为的主体,肯定遗漏了什么,便在前面添加了行为的主体,即“为之”的主体用了“取天下”,“执之”的主体用了“神器”,这样句子的结构变得完整了,与后面的章节也形成了同一思想。其实,正是这种完美的文笔,暴露出改写者对老子思路的无知。本文猜想,改写者既然把篇首作了彻底改动,干脆将本章原文嫁接到64章罢了。如果这种设想成立的话,又一个问题出现了,将“为之者败之,执之者失之”作为29章的篇首,又怎么能算作是一种立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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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之者败之,执之者远之。

问:作为一章的首句,是要为本章立论的,立论是不能空的。“为之者”是主动作为的人;“败之”是结局。这句话的意思是主动作为的人会以失败而告终,难道这是要倡导当权者懒政无为吗?

答:这样理解是片面的。“为之”是动词,按照老子的一贯文笔,每章首句的动词都是对“言之宗”的推衍,进而为本章立论。《道德经》是老子对《周易》卦的阐释,是按照《周易》卦的顺序对应排列的。所谓“言之宗”,是所在章对应《周易》卦的主题。如26章对应《贲》卦;27章对应《剥》卦;28章对应《复》卦;29章对应《无妄》卦。也就是说,《周易》无妄卦的“无妄”是29章的“言之宗”。

《无妄》卦的卦辞:“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无妄,元亨利贞”的意思是对非人力所能实现的事不要去做,才会元亨利贞。“为之”是无妄的反面,是有妄,难以实现而强力去做,那就不元亨利贞了,必败无疑。

问:“执之者”指抓住而不放手的人。“远之”,竹简甲本写“远之”,丙本之字释为“失之”,学界的普遍观点,如李零:“‘失’两见,前者作‘远’,应属误写。”认为“远”是“失”的误写。此字到底应该释为“远”呢,还是释为“失”?

答:甲本误写的概率几乎为零。主要是他们认为“远”字无从解释,才释为“失”。这是因为不知道“言之宗”的缘故,其实“远”字才真正符合本义。按照《无妄》卦辞看:“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是说你不能坚持正确思想,就会走错方向,不利于出去做事。“执之者远之”可以理解为坚持作为思想而不改变的人,就会离正确的方向越走越远。老子大概认为,《无妄》卦说的是两种人,能做到“无妄”的是圣人,才“元亨利贞”;没有此境界的君主或普通人为“其匪正”,他们做不到无妄,而且执着的坚持错误方向,所以开篇便写“为之者败之,执之者远之。”

从后面照应的句子看,连续写了三个“圣人”,代表正确思想,所以这个“为之者”、“执之者”应当指现时的君主。“不败”的为实现盛德大业的圣人,“败之”的为国家趋于衰败的君主。


问:既然“为之者败之”句

是本章的立论,为什么不直接按照“无妄”的思想写无为,而是写无为的反面“为之”呢?

答:老子的文章不在于理论的高深,而在于实践中得以运用。从后面的句子看,“无为”都是圣人所为,并不是本章要表述的重点,重点在于对现实社会问题的剖析,提出建议。当时列国很多君主思想上固执不化,不知顺应时代潮流去改变国策,导致国力羸弱而趋于失败,失败的原因是值得深度思考的。所以“圣人”只是立论的一个参照,“为之者”才是本章的主角,而具体指向的内容在后面句子中才逐步揭示出来。

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问:如果人人都不作为,社会岂不愈加落后?能不能解释一下为什么要坚持“无为”的思想。

答:历来道学家认为,自然无为是老子哲学最重要的一个观念。其实这个说法是片面的,只有保持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强大,才不会任由他国欺凌,尤其是在弱肉强食的春秋战国时代,这是最简单的道理,难道老子不知道吗?老子不管说有为还是无为,都是有前提的,脱离开前提谈概念,就会陷入迷茫的境地。老子在有的章节谈无为,在有的章节也大谈有为,无为和有为的依据是什么?是依据“言之宗”——所对应《周易》卦的主题而来的。

比如在21章:“孔德之容,惟道是从。”讲要积极地追随有胸襟的君主才是人生之道,为什么此处摒弃无为而讲有为?盖因21章阐释的是对应之卦《周易》随卦,随卦意在动而不在静,意在追随而不在无为。

再如41章:“上士闻道,勤而行之。”指出思想高远的士子,会把优秀的思想积极体现在行动中去,此处又是讲积极的有为。为什么如此讲?盖因41章阐释对应卦《周易》大壮卦,大壮的意思是要强大我们的领导力量,只有行动起来才能使国家强大。

又如42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生”的字义在于积极主动的生化,与清静无为是完全相反的。为什么要这么讲呢?盖因42章对应阐释《周易》晋卦,晋有升、长之义,故此章之道重在生。请注意,这三个例子的言之宗都在所阐释的《周易》卦中。所以我们不能割裂老子思想的根源,而热衷于建立哲学思想的空中楼阁。

下面我们再谈一下“无为”的来历。“无为”来自于“无妄”思想,《周易》卦中,“无妄”又是如何产生的呢?我们看一下卦符:

从老子笔法的角度,探讨楚墓竹简“为之者败之”章的归属

两个阴爻代表微弱势力,被阳爻围困在下卦之中,既无政治力量,又无军事力量,尚且无暇自顾,又怎么能采取激进的冒险行为呢?所以卦辞讲要坚持“无妄”的理念才能保存自我。老子没有对卦象发表见解,而是对“无妄”卦名进行了提炼,先是根据社会现实提出了“为之者败之”的立论,后面又从圣人的角度,用“无为”作为映衬,说明“为之”的错误所在。


问:“是以”的意思是后面所讲的是真实事例,那“圣人”又是指谁呢?

答:《周易》是周文王所写,也代表了文王所采取的谋略,故圣人指的是周文王。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圣人无为故无败”:

一、从“无妄”的角度分析,周文王用无为而致胜。《庄子外篇》:“文王顺纣而不敢逆。”文王在国力尚未强大时,对商纣王恭敬有加,始终没有推翻商王朝的举动,而周国的版图却不断扩大,国力不断增强,为周武王剪商奠定了牢固的基础。也可以说,圣人是有选择的无为,而非完全无为。故这个“圣人”应该指周文王才是。

二、文王提出了封建体制,用井田制作为周王朝土地所有制,而井田制是从商朝就存在并延续下来的,是合理的时代产物,周文王只是延续而没有改变,此谓“圣人无为”。后面的句子与此关联更大一些。


问:“无执故无失”,讲不坚持主动作为就没有损失,这个“失”和前面的“远”区别在哪里呢?

答:竹简甲本写为“遊”,《郭店楚墓竹简》注释:“逰……此字楚文字中屡见,皆读为‘失’,字形结构待考。”此字可释为“失”。“执”是抓着不放。无执故无失,只要不是抓着不放就不会失去什么。这句话从字面上是很好理解的,深层次的含义要读到后面的句子才能领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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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事之纪,訢冬如怡,此无败事矣。

问:“临事之纪”在竹简丙本中并没有出现,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

答:丙本没有出现,是因为丙本的抄写者不知道原文为何要写“临事之纪”,故而删去。没有这一句,上下就能贯穿一气,删去似乎是有道理的。丁原植理解:“‘临事之纪’意指面对事物处理时的准则或要领。”如果“纪”字在当时表示准则或要领,丙本就没有删除的必要了,说明“纪”字不可这样理解。

纪,《说文解字》段注:“紀者、丝缕之数有纪也。此纪之本义也。引申之为凡经理之称。”就是将纷乱之事综理出头绪。之,用为动词。临事之纪:处理事务时,要先找出事物发生的根源。

“临事之纪”可以有多种解释,但准确与否首先要看符不符合文章的布局。上一句言“圣人”,是引述《周易》卦中无妄的思想,意思是圣人说了,坚持无妄(老子写为“无为”)的思想就不会失败。本句“临事之纪;訢冬如怡,”已经不是圣人之言了,而是作者从这两个方面对“无为故无败”的理解和引申。“临事之纪”按照前句理解,讲无为是有缘由的,只有知道事物的根源才能确定哪些事情可以无为,而不是盲目的什么都不去做;如果按照后面的句子去理解,就是指土地所有制的变革是由民众自身需求所推动的,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统治者不能局限于眼前利益的得失来判断对错。由此看,“临事之纪”讲的是要重视事物的根由,是画龙点睛之笔,删不得的。


问:竹简甲本为“訢冬如怡”,丙本为“訢终若始”,此“终”和甲本之“冬”是异体字吗?

答:不应该是异体字。丙本写为“夂”,夂字古同终。简本“终日呼而不憂”和“终身不勤”之“终”都写为“夂”,没有日旁。甲本“訢冬女(如)怡”之冬带日旁,为冬的古字,所以此字应该解为冬天的冬。此句意在用冬天的严寒来形容人生或事业的艰难困苦。丙本和其后的流通本都写为“终”,应该是错改。

訢,《郭店楚墓竹简》隸定为“誓”,流通本皆为“慎”,释为“訢”较为合理一些。《说文》:“訢,喜也。”简本之“女”通如。怡,喜悦,流通本改为始。訢冬如怡,如果有一颗欣喜乐观之心,即便在严酷的冬天,也会感觉到很愉快。

无妄卦:“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说没有妄动之人得了疾病,不需要吃药治疗,只需要抱着一种喜悦的心情就可完愈。这句话暗喻行大事的人,在遇到挫折时要保持乐观的思想。老子则提出,要乐观的对待自己的痛楚,事业就不会失败。

“圣人无为”是讲述无妄的思想,“临事之纪,訢冬如怡”是老子对无为思想的推衍,并为后面的句子做铺垫,读者应该有所区别。


问:竹简丙本在“此无败事矣”的后面写有“人之败也,亙于其且成也败之。”但甲本并没有这句,应该怎么看待?

答:赵建伟曾分析道:“丙组简的‘人之败也,亙于其且成也败之’盖为正文‘此无败事矣’的推衍,乃是注文。”此说很有道理。丙本不光修改了原文,还写了注文,延续到帛书本和王弼本,又在这个注文的基础上做了更大的改动,完全改变了原有的主题和结构。通过此例,应该对《老子》的变化轨迹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我们现在学习的《道德经》,并不是老子的原文,也不是老子的原本思想,而是后世的道学,是用后世的思想改变了老子的初始思想。当然,此说并不意味着要对原本和现本评断优劣,而是要进行追根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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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

问:“欲不欲”,讲圣人追求的并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是从哪个角度谈起的呢?

答:这句话出自于《无妄》卦六二爻辞:“六二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不耕获”是说不是为自己多获得粮食而耕种,即不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欲望而去作为,但求耕耘,不问收获。


问:如何理解“不贵”?

答:“不贵”是不珍贵,说白了就是不贪。圣人保持“欲不欲”的无妄理念,在现实生活中,不贪图珍稀之物。如此上行下效,圣人为百官做出廉政的表率作用。前句写圣人“无为”、“无执”,与前朝有关,指出周朝体制的建立者对前朝某些体制没有随意改变;这里写圣人“欲不欲”,是立足于圣人自身的出发点而言的。此句所言的圣人理念,是为下一句老子提出的新思想做理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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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不井,复众之所,所化。

问:竹简丙本将甲本的“井不井”写为“学不学”,后世流通本皆写为“学”,甲本和丙本是否为同一字?

答:“学”字与本章主题不相关联,也找不到写此字的缘由,故丙本应当是错改的字。此字甲本看似为“爻子”结构,有的释为学(學),有的释为“教”,按照《说文》亦可解为“仿效”。我认为此字的结构并非“爻子”,而是“井子”,即上面笔画为“井”,下面笔画为“子”。井表示井田,是商周时期所推行的土地所有制度;子为世代耕种之人。本字字典没有解释,但可以从《无妄》六二爻辞“不菑畬”中找到根源。菑是开垦荒地,是化外之地;畬是可耕种的熟地,即井田之地。不菑畬,不是为了扩大自己的井田面积而去开垦新的荒地。因为井田是一种公有土地制度,故不可开垦荒地变为己有。这样就明白了,“井(井子)不井(井子)”的意思,是应当允许农人世代耕种的农田不再按井田公有制来耕作。

关于井田制,实质是一种土地公有所有制,夏朝曾实行过,商朝、周朝因袭井田制度。西周时已经发展很充分,由周王分封给诸侯,再由诸侯赏赐给士大夫。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使用和牛耕的普及,许多农户开垦荒地为私有,井田制逐渐瓦解。《孟子·滕文公》记载:“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周礼·小司徒》:“九夫为井”,一家耕种一百亩,九家农户分别耕种分割为井字形的九块农田,按收成的比例上交赋税;更早的是中间部分为公田,由八家轮流耕种。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废除了井田制,确立了土地私有制。这是关于井田制问题的时代背景。


问:《道德经》中,写人的词有民、人、百姓,与本句的“众”字有什么区别呢?

答:民、人、百姓泛指不同身份的自由人阶层,也包括贵族;而此“众”写于井田之句,是聚集劳作的群体,是寄托于土地而生存的农人,他们大部分是奴隶身份,没有自由可言,所以不同于民、人、百姓。从这个角度说,帛本及流通本将“众”改写为“众人”,则混淆了“众”的身份,是一种错误的修改。

“复”为回归;“所”为所有。复众之所,将原耕种的公有农田回归为农人的家庭所有。这句话应该讲的是关于将土地公有制转变成私有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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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帛本和流通本此句都写为“复众人之所过”,而本文写为“复众之所,所化。”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如何多出来一个“所”字;二是简本之化(化止)是不是“过”的古字?

答:竹简原本“所”字下有个重文号,等于有两个“所”字,《郭店楚墓竹简》注释:“简文‘所’下衍一重文号。”认为简本多写了个重文号。学界基于帛本和流通本的文句前推,基本上认可这一说法,认为“所”字下面的重文号是多余的,不存在两个“所”字。这种用后世的文字否定战国竹简文字的做法是不恰当的。

关于“化”字,竹简甲本写为上化下止,丙本写为辶化,显然这个字不该释为“过”。“止”为至、到,即实现;“化”指变化。化(化止),发生了变化。“所化(化止)”,指所有制发生了变化。“井不井,复众之所,所化(化止)。”意思是:应当允许农人原耕种的井田不再作为公有制的田地来耕种,让这些土地回归到农人家庭所有,这样土地所有制就发生了转化。解读到这里,我们终于明白,前面所谓的“为之”、“执之”,都是围绕着土地所有制而言的,主体是统治者,即统治者不要去争,不要抓着不放,因为土地革命是时代趋势,是下层民众自发的行为促使所有制发生了变化,这是土地革命的根源所在。


问:按照通行本:“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圣人之后,两句话文句对仗,方有文采。如果后句写成“井不井,复众之所,所化。”就失去了应有的文采,存在文句的不合理性,是否从这方面做一下剖析?

答:我这样解读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从“圣人”的角度看,如果都是指圣人所为,通行本的对仗句式就是对的。“圣人欲不欲”指的是圣人所言所为;“井不井,复众之所,所化”的前面没有写“圣人”,应该指时下将土地公有制改为私有制的做法符合圣人思想,故“井不井”句不应看作是圣人所为,两个句子就没有对仗的必要。

从内容看,后句在圣人思想的基础上又推进了一步,提出土地所有制转变的问题,自然不能用相同的句式来表达。

从句型看,两个句子不相对仗,本身就意在提示各自的主体不同,是圣人思想和发展圣人思想的关系。所以,这个重文号是不能删除的。

从老子笔法的角度,探讨楚墓竹简“为之者败之”章的归属

是故圣人能専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

问:竹简丙本此句写为:“是以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敢为。”“是故圣人”和“是以”有什么区别?

答:“是以”为连词,因此。丙本写“是以”,是连接前句“圣人欲不欲”这个主题而改的,因为改写者无从解释原本为何要在此句再写圣人,认为是多余的,故又删去了“圣人”二字,删减的意图是非常明显的。可以说,丙本的改动是大错特错的。“是故”虽然也为连词,却表示后面写的内容是有出处的,与前句不是同一思想。“圣人”,说明后面是圣人所言,并非是老子自己的发挥。本章有三个“圣人”,是圣人三个不同角度思想的体现,不可混为一谈,更不可把“圣人”删减掉。


问:甲本写“專万物”,丙本写“辅万物”,人类太渺小了,只能辅万物,怎么能專万物呢?是否甲本写错了?

答:看似丙本的“辅万物之自然”是对的,其实他不知道甲本的“專万物之自然”是什么意思,故用“辅”而弃“專”。

“是故圣人能専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是从《无妄》卦象辞而来的,“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甲本之“圣人”指的是象辞中的“先王”周文王;“万物”对应的是象辞之“万物”;“自然”指的是“茂对时”,要符合万物生长的时节规律;“專”为掌管,是指“育万物”,掌管万物的生长。圣人也代表权威,有掌管天下万物之权。


问:这句话前面写“能”,后面写“弗能”,能和不能的转折点在哪里呢?

答:这是个很关键的问题,其转折点在“之自然”。这句话的句读应该是:“是故圣人能専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圣人是王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圣人掌管天下万物,当然“圣人能專万物”了。之,介词,相当于“于”。“之自然而弗能为”,由于顺应自然规律而不去妄自为之。圣人能專万物而不專,就因其顺应自然而舍弃自我。这句言圣人之事的思路是从象辞引发的,而言说的内容却是借古言今,提出了关于君王放弃土地专权的理论依据。这个“自然”是民众的自我需求,是社会的时代洪流。


纵观全文,本章的主题是从《周易》无妄卦而来,提出领导者不可妄自为之,立论是为之者败之。其实,我们无论从字面上怎样解释,“为之”和“无为”都说不清楚,因为这个论点最终是为“井不井”作理论依据的。本章的结构层次是很明显的,凡有“圣人”的句子,表述的都是《无妄》卦中的思想,其后的句子则是老子用文王思想联系社会现实做的深度解析。三个“圣人”体现了三个不同层次的思想脉络:

第一个“圣人”是按照无为(无妄)的意旨行事;而我们遵从无为必须要知道事物发展的本源。

第二个“圣人”讲封建所有制并不是为了满足统治者欲望而建立的;而现在土地所有制的变化也是符合圣人思想的。

第三个“圣人”由象辞而出,言圣人能享万物,却处于对自然的敬畏而不去做。言外之意,现在的君主应当顺应民意,放弃对土地所有权的享有。

我们会发现,本章的主题思想是无为,而核心内容是为土地所有制变化寻找理论依据。从文章结构看,理论链条环环相扣,完整清晰。从章节的排列顺序看,“为之者败之”章与《周易》无妄卦的排列顺序相一致,当为第二十九章原文。

从老子笔法的角度,探讨楚墓竹简“为之者败之”章的归属

今译

妄自作为的人会以失败告终,抓住不放的人会离自己要追求的目标越来越远。

根据这个道理,圣人坚持不妄自作为,所以没有失败;不抓住财产不放,所以没有什么损失。

做任何事情都要找到它的根源。保持一个欣喜乐观之心,即便在严酷的冬天,也会感觉到很愉快,这样就不存在把事情做坏了。

圣人追求的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欲,不珍贵难以得到的贵重之物。

把农人耕种的田地不再像井田制那样管理,复归成农人自己所有,土地所有制就自然发生了转化。

所以我们知道,圣人有权力将万物据为己有,但出于对自然规则的敬畏而没有这样去做。


附:《周易》无妄卦

无妄元亨利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初九无妄,往吉。

六二不耕穫;不菑畬。则利有攸往。

六三无妄之灾,或系之牛。行人得之,邑人之灾。

九四可贞,无咎。

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

上九无妄,行,有眚,无攸利。

象曰:天下雷行,物与无妄。先王以茂对时,育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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