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检大讲堂】第2期:最高法第一批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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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传染病防治类案件


一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个人依法负有配合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义务。

二是严格区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精准打击犯罪。


防碍疫情防控工作类案件


一是妨害公务罪中妨害对象的认定要依法有据。

二是对职务行为的认定应实质审查其与疫情防控的关联性和合法性。

三是对以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故意杀人方式妨害公务的,造成重伤以上后果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处罚。

四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妨碍疫情防控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


涉疫情相关的侵犯财产权犯罪案件


涉疫情的侵犯财产权犯罪在犯罪行为的认定上与普通犯罪并无不同,我们处理时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办理即可,同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对刑法及其司法解释特别规定和特殊量刑情节要依法适用。

二是要注重普法宣传,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的特点,选取典型案例,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


一是司法实践中要注意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分,以及两罪竞合时的法律适用规则。

二是办案过程中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要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不信谣、不传谣,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暴力伤医类案件


根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暴力伤医行为可能涉嫌以下几个罪名,分别为:


1.在疫情防控期间,故意伤害医务人员造成轻伤以上的严重后果,或者对医务人员实施撕扯防护装备、吐口水等行为,致使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随意殴打医务人员,情节恶劣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3.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以侮辱罪或者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4.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案件


一是关注新法规、新政策。我们要认真学习《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内容及其立法精神。

二是严格适用刑法规定,有力打击犯罪行为。准确界定“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正确理解“收购”、“运输”、“出售”的含义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律规定。


END


【房检大讲堂】第2期:最高法第一批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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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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