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市堅持快審快結涉黑涉惡案件

渭南日報 記者 石小榮

近日,記者從韓城市人民法院瞭解到,去年以來,該院緊盯審結大案、打傘破網、打財斷血為主攻方向,依法公開公正高效審理涉黑惡類案件。2019年,共審結涉嫌惡勢力犯罪集團2案30人,審結擾亂社會治安的尋釁滋事、強迫交易、聚眾鬥毆、故意毀壞財物、故意傷害、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七類犯罪案件40件,判處102人,審理涉黃賭毒案件43件,判處59人。

據介紹,被告人王磊,自2014年底先後向多名被害人發放高利貸,後其通過肆意認定違約、收取違約金、惡意提高債務等方式,對各被害人實施“套路貸”犯罪,並指使李博、焦青波、仇少剛等人採取滋擾辱罵、糾纏跟隨等“軟暴力”方式實施犯罪,為非作惡,欺壓百姓,致使被害人“有家不敢回,有班不能上”,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了以王磊為首要分子,被告人李博、焦青波、仇少剛為主要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該案涉及13起犯罪事實,4起違法事件,偵查卷宗62本,視頻資料光盤71張。由於該案人數眾多,案情複雜,影響惡劣,社會關注度高,省地市三級掛牌督辦。該院黨組對案件高度重視,由院長親自擔任審判長,與兩名精英法官、四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了七人合議庭,對該案進行了兩天時間的精心審理。依法判處王磊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0萬元;其餘21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10年不等,並處罰金。

被告人田浩,自2014年11月起,以他人名義出資設立公司,通過公司向社會不特定多人發放借款,並陸續招用被告人王江濤、潘威、解張楠、薛江波、同原野等人參與催收。採取跟蹤貼靠、非法進入住宅、喇叭廣播、霸佔財物、張貼恐怖圖片等“軟暴力”方式恐嚇借款人,給借款人製造內心和精神壓力,肆意收取滯納金、違約金。被告人經常糾集一起,為形成非法影響和謀取不法利益,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以田浩為首要分子,王江濤、潘威為重要成員,薛江波、解張楠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三起、敲詐勒索三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一起、詐騙一起、違法事件三起。

韓城市法院按照既定預案圓滿審結。依法判處田浩有期徒刑5年3個月,並處罰金70000元;其餘7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至4年9個月不等,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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