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審快結!一起利用疫情詐騙案件當庭宣判

2020年2月20日,大慶市薩爾圖區法院立案受理並適用速裁程序當庭宣判一起疫情防控期間虛假出售口罩詐騙案,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快审快结!一起利用疫情诈骗案件当庭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2月初,被告人王某通過王某1的推薦與被害人杜某東成為微信好友。當月10日,王某在無供應口罩能力的情況下,對杜某東謊稱其有1000只現貨KF94型口罩(韓國生產的一種防護級別相當於N95的口罩)出售,杜某東通過支付寶轉賬方式向王某支付購買口罩定金人民幣5000元,隨後王某將杜某東微信刪除,所得贓款被其用於個人花銷。案發後,被告人王某退賠被害人杜某東人民幣5000元並取得杜某東諒解。

大慶市薩爾圖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其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銷售用於預防疫情用品的名義進行詐騙,依法從重處罰;經電話傳喚歸案且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認罪認罰,可依法從輕處罰;全部退賠且取得被害人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