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集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三次学习

3月20日上午,潘集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学习,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盛吉洋主持并作讲话。


潘集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三次学习

会议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3月6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为该院当前加强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极大鼓舞了同志们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的信心;随后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季带领与会人员学习了施咏康同志先进事迹,激发了干警们学习先进典型的热情和奋斗精神。

该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郑义成领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参会人员要深入理解主体责任的内容、落实及追责等具体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潘集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三次学习

盛检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规定》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为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引擎”。党组作为关键主体要守责、负责、尽责,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重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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