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法院:执行法官巧执行 邻里重拾欢笑声

四川新闻网泸州3月20日讯(于杨)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2020年3月18日,古蔺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被执行人王某当场支付给申请人陈某判决书所确定的医疗费等2741.5元,并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以茶代酒,握手言和。

古蔺法院:执行法官巧执行 邻里重拾欢笑声

2018年4月,王某因土地纠纷与陈某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抓扯,导致申请人陈某受伤,陈某遂诉至古蔺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由王某支付陈某医疗费等共计2741.5元,陈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后,执行法官考虑到邻里关系应当从源头化解矛盾,否则哪怕本案执行完毕也有可能再滋生出更多的纠纷,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双方当事人均放下心结才是上上策。

执行法官前往双方当事人的家中,耐心劝说双方和睦相处,维持良好和谐的邻里关系,给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弊、讲法律、明道理,最终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被执行人王某当场支付了申请人陈某2741.5元,并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以茶代酒,握手言和,重拾欢声笑语。至此该纠纷圆满解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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